《家》读书心得
有了一些收获以后,可以寻思将其写进心得体会中,这样可以记录我们的思想活动。那么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家》读书心得,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家》读书心得1
记得初次接触巴金老先生写的《家》,是在初中。那天晚自习回家,躺床上无聊,就打开收音机,正好听到音频里在读《家》里的一个片段。
当时第一个感觉,描述的是一个大家庭里的故事。已过去六年了已不记得那一段是讲什么了,只记得好像是过年,公馆里的气氛。事后,又听老师讲课涉及到一些些。这就为我以后读这本书的兴趣打下了基础。
第一印象书中人物刻画活灵活现,惟妙惟肖。其间的描写真实得让我觉得身临其境。于是泡书店时,就让我毫不犹豫地买下它。
我读书耐心不足,所以看书时,走马观花般读完。在这期间,我的心充满了悲愤与怜悯。读完之后,心情依旧沉重,气愤那个社会,那个家庭。同时,我又庆幸,这样的社会已成为历史。我们是幸福的,生活在一个崭新的时代。
给我最沉的心情,就是其中包含血泪的女子命运。温顺驯良的'梅表姐与觉新,因为双方母亲在牌桌上有了磨擦,就被儿戏般拆散。终究没能和真心相爱的觉新一起。后嫁到赵家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在痛苦折磨中悲哀寂寞地离去。
觉新的妻子瑞钰,在陈姨太之流闹“血光之灾”的邪说中哀命,这个善良贞静的女子,在难产的呻吟最后,都没能见上自己的丈夫一面。这是多么悲伤。
这些青年女性的不辛遭遇,无不是封建制度以及礼教、迷信迫害的结果。都只能流着泪形容憔悴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家》读书心得2
任何时间都只能是具体的实践,教育家的成功实践也只是一种具体时间方式的成功,受时间、空间和文化的约束,所以并不具有普遍有效性,更不具备可重复性和可模仿性。我们需要学习而且能够学习,是蕴涵在成功实践中的教育理想和教育思想,是能够超越时代和地域的局限,超越意识形态、经济条件和文化背景的局限,尤其是超越教育自身的局限,照亮我们前行之路的学校理想和学校精神。
教育实践知识的丰富性、多样性和生成性能开阔我们的视野,让我们具备改造现实教育的自觉意识,提升我们创造新教育实践的能力。
教育以人的发展和培养为目的,必须以人化的方式进行,良好的教育就是一种以人文本的教育,是一种基于人性和人的理解的科学,教育活动(包括教学活动)是一种发展和提升人性、人格及人品的重大实践。
人之所以为人,在于清晰地意识到自己作为人应有的权利、地位和价值,从而建立应有的尊严和个性。人之所以为人,在于具有适应社会、改造社会、创造社会的思想智慧和实践能力。
早在1948年12月,联合国大会就通过并颁布了《世界人权宣言》,提出“教育的目的在于充分发展人的个性并加强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1966年12月16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指出:“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他们同意,教育应鼓励人的.个性和尊严的充分发展,加强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形成和培养人的尊严和个性,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教育的普遍意义和基本价值所在。
马克斯。范梅南:“教育教学要使学生有心灵和精神的‘惊喜’,有‘获得’的惊喜和‘成功’的惊喜。”
学生在良好教育的桥梁和跳板上不断体验从“放弃过去的自己”到“建构新的自己”的痛苦,并收获自我充实、自我提升的快乐,享受不断超越自身限制,逐步登高望远的幸福。
严格的教育不是家长或老师随意宣泄自己的不满情绪,不是多挑刺、多否定,更不是棍棒之下的教育。严格的教育是一种严肃的暗示,震撼心灵的教育。严格的教育还是一种理性的教育。理性是严格教育的标志。缺乏理性的严格教育是危险的教育。
你确信什么,这个问题对于教师而言很重要,好的教育者必然有自己的信条,甚至如宗教徒对他的上帝一样确信无疑。可是,今天很多教育者没有明确的信条,他们所做的几乎就是保证每堂课显性目标的达成,或者叫完成学科教学任务。一个人有怎样的教育信仰,就会有怎样的教育行为。信仰在心理上表现为对某种事物的仰慕和向往,在行动上则表现为以某种思想体系为准则去解释和改造世界。没有信仰、没有向往,怎么会有确信的思想、坚定的行动?教育者不确信自己向着伟大的方向努力,而是不得已而为之,这怎么会是好的教育?所以,如何寻找真正属于自己的教育信仰?这是每个教师需要思考的人生课题。
人性是教育的基本问题,认识不一样,教育就不一样。孟子确信,人性向善;告子确信,人性本无善恶;荀子确信人性本恶。孟子确信人性向善,所以主张“存心养性”,教育的基本原则是引导人反省自己、发现本心,后人称之为教育的“内发说”。荀子确信人性本恶,所以主张“化性起伪”(意即变化先天的本性,兴起后天的人为),强调后天的人为作用,也就是后天对人性的改造,教育的基本主张是隆礼重法,积累熏陶,即教育的“外铄说”。
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提出过“轴心时代”的概念。顾名思义,它是指一个对全部人类文化史具有控制意义、提挈意义和动力意义的时代。以孟子、荀子为代表的稷下学宫和以“希腊三贤”为代表的雅典学院,都是轴心时代的标志。
《家》读书心得3
《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着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小说描述了一位纯洁姑娘的不幸命运。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理解真正感情的权利,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之后,万般无奈之中,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不料,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苦苦寻觅。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走上了绞刑台。
父亲德伯的愚昧无知,对于金钱的贪婪推使苔丝跌下了社会的的深渊;而亚雷的邪恶无耻则将苔丝少女的所有完美梦想化为灰烬,促使她遇上了改变她人生的第三件事——与安玑·克莱相爱。而正是这个安玑·克莱,这个有着天使之名的懦弱男人——最终造成了苔丝的杯具。有人会说安玑·克莱才是真正该批判的人,但是无疑他生活在那个时代,他需要时间来释放自己,不可忽视的是,安玑·克莱是爱苔丝的,至少那爱是真的`,而不是像亚雷一样,把苔丝当做自己的玩偶。所以我认为苔丝的杯具就应是当时的时代所酿成的,或许在现代社会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但是对于像苔丝一样的人来说,生存的机会就多了。合上书,我想鞭挞当时的社会,指责亚雷的无耻行径,藐视安玑的懦弱,同情苔丝的悲惨遭遇。
《家》读书心得4
书桌上的它,分外显眼,那是我情有独钟的《千家诗》。就在这本书里,我第一次觉得,诗歌是那样的美好。
我轻翻书页,步入了那个诗歌的年代。
矮矮的平房,成荫的柳树,树下乘凉的,会是陶渊明吗?一袭白衣,一壶老酒,那月下独酌的,是李太白的身影吗?早朝之上,慷慨激昂主张变法的,是王安石吗?被贬后,独坐小舟,借酒消愁的,会是苏东坡吗?竹林里,独自抚琴的',是王维吗?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远远地瞧见,木门前徘徊的,一定是崔户那落寞的背影;“云淡风轻近午天,傍花随柳过前川”,春日午后游走于花丛中的,不必说,定是程颢在欣赏风光;“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在钱塘湖边品味春光,白香山,也是在那样一个初春的日子,写下了这样的诗句吧;“天街月色凉如水,坐看牵牛织女星”,千年前的唐宫,会有人知道那个宫女的心酸吗;“有约不来过夜半,闲敲棋子落灯花”,赵诗秀就在那仲夏的夜晚,静静地等待友人的到来;“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唐朝的春节,也是像如今一般热闹非凡吧;“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清明了,大街上,也是冷冷清清……
我就这样在那诗歌的年代彳亍着,突然想起诗歌,对今日的我们,也是那样的重要。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每当你准备浪费粮食的时候,就想想这句吧!农民种田,是多么不易;“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这就是那辛勤的劳动人民,自己默默地工作,换来我们的幸福;“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这不就是我们敬爱的老师们吗,孜孜不倦地教导着莘莘学子。
原来,诗歌,离我们那么远,却又那么近,诗歌见证了数千年的中国,无论是苦难,是辉煌,是沧桑,是淡泊,是热闹,诗歌的魅力,永远是那样的安静。
生一炉薪火,泡一杯绿茶,读一首诗歌,日子,就这么静了下来。
《家》读书心得5
《家》是巴金激流三部曲之一,也是最能反映出巴金先生具有反抗革命精神的一部小说。巴金先生生活在一个封建的时代中,他身处的环境是旧的,但是他的思想却是新的。
当代青年们有很多人嫌弃学习辛苦,对学习充满厌恶,逃课、逃学、被劝退以及被开除是常有的事情。可是青年们啊!也许你们还没有读过《家》这一本书,读过之后你们就会感谢上天把你降临在了这个命运可以掌握在自己手里的时代,“我命由我不由天”在我们这一时代成为了现实。每个人都有了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公平”二字,在这个时代发挥的淋漓尽致。
可是你们了解吗?在《家》这本书中,当时的封建社会,人一生下来就有三六九等、贵贱之分。有的人高高在上,有的人却低贱如泥——就如鸣凤、高忠这样一生下来就被贴上仆人标签的可怜生命。由于封建时代的压迫,使他们没有梦想,没有目标,没有追求爱的权利,甚至没有自由和作为人的最后一点尊严。还有人为了生计,不得不为了供富人取乐而让自己烧得满身是伤——就像龙灯玩宝的.那个年轻人一般,被高公馆里的五少爷拿着花灯,烧得满身是伤,疼痛不已,却不能反抗。他用自己的痛苦换来了富家人的快乐,以及仅供自己维持生计的“赏钱”。而高公馆里的人丝毫没有同情之心,无论是主子还是仆人,都笑得不亦乐乎。哪怕连觉民、觉琴这样的新青年都心如止水,毫无感想。唯有觉慧一人,对玩儿龙灯的人感到深深的同情,以及对高公馆五少爷的所作所为感到愤怒。他抱怨到“难道你们的幸福要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吗?”可是有谁能够体会、理解觉民这番话?
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们,我们怎能不把握当下,珍惜韶华。命运在我们自己手中紧紧地握着,可以有目标,有梦想,甚至还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将它实现。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做当代的好少年,为祖国的蓬勃发展贡献力量。
《家》读书心得6
我读了汤素兰阿姨写的《笨狼一家人》这本书。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小笨狼天真可爱,笨狼爸爸幽默风趣,笨狼妈妈温柔可亲,它们一家人和我们一家人一样,过得很幸福。
我最爱小笨狼了。虽然它表面上看上去很笨,读不懂山羊先生的意思,想诚心帮助山羊先生却把山羊先生气昏;到手的梦想号吉普车又由于说了真话而丢失了;连最容易的智力题都答不出来,弄得笑话百出;想帮助笨狼爸爸实现梦想,却弄砸了演出……但它诚实、勇敢、助人为乐的精神都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它奇妙的`想象力,捉摸不透的行动,天真可爱的心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小笨狼,你真是太可爱了,我非常喜欢你,你带给了我欢笑,带给了我快乐,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小朋友们,赶快来读《笨狼一家人》这本书,让我们一起来分享小笨狼的可爱和带给我们的快了吧!
今天我读了《笨狼一家人》的故事,这本书的内容深深的吸引了我,把我带到了一个真善美的世界。这本书是著名作家素汤兰写的,我非常喜欢故事中的主人公小笨狼。
小笨狼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他的妈妈温柔可亲,他的爸爸幽默风趣,他的家庭充满了欢喜和温馨。笨狼有一群关心他的小伙伴。例如:伶牙俐齿的小白兔,漂亮娇气的小猫,善良胆小的小浣熊。笨狼和朋友们在一起,总是那么开心。
读完《笨狼一家人》后,我想自己和笨狼相比真是相差很远,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我经常爱发小脾气,不能和小伙伴友好相处,我有时候很自私,所以总是抱怨别人,而自己不开心,在今后的生活中我要向笨狼学习对待朋友要宽容、友善、遇到事情要多动脑筋、做事要有信心,对人要诚实善良,让我们周围多一些阳光多一些微笑,相信我们的生活会更美好。
《家》读书心得7
我从来都不喜欢描写封建时代关于大宅子故事的书,觉得读来味同嚼蜡。但是却有例外,家吸引了我。《家》一书写的是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一代青年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
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它在我们生活中是十分熟悉的,也是分亲切温暖和睦的。然而在巴金小说《家》中高觉新一家却是每天都在明争暗斗,是为了争夺那点家产,正面以笑脸对着家人,转身却是在暗地里说对方的闲话……这样的家,还是家吗?
我觉得书中最有魅力的东西就是矛盾。主人公中觉慧一群象征着一端,觉新连同老太爷一群象征着另一端。关于觉慧的个性,第三回就已经明显了——幼稚、叛逆、热情。刚在督军暑怀着满腔激情抒发了多时积累下的愤慨,却又在家里和老太爷吵上了一通。于是,觉新的'话语在旁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爷爷跟你说什么话,你只要不声不响地听着,让他一个人去说,等他话说够了,气平了,你答应几个‘是’就走出去不是更简单吗?”好一次矛盾,好一次思想的撞击。
有很多人因为黑暗而死,而那些留下的,那些在黑暗与矛盾中潜行着的人却分明有着一股激流在推动着。这股激流因为矛盾而真实,因为矛盾而珍贵,因为矛盾而深沉,因为矛盾而被赋于真正的内涵——我又一次被感动了,因为就在那个年代,多少还有一个不小的群体在这股激流中寻找着新的自我,弥补着情感与思维方式的不足。在黑暗与矛盾中,那些被激流鼓舞着的人,有的勇敢地保护着自己青春的棱角不被抹去,有的即便被抹去了却又最终找回;然而这其中最重要的,确是这股激流在本质上教着一代又一代崇高而理性地探求着所有的事与物,追求着理想,追求着自我价值的一种崭新的体现。因为追求,因为崇高,这股激流才永恒地感动着一代又一代,永不停息……
读完了,我的心还是被其中的主人公占据了,我的心在燃烧,我的思潮在翻滚,我是在悲愤,是在惋惜,是在痛心啊!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啊!
《家》读书心得8
带着同情与伤感看完《何以为家》这部催人泪下的影片,在深切同情因战乱而流亡失所的灾民们苦难生活的同时,也对仁爱和平的生活有了更深挚的热爱。
《何以为家》讲述了一个年仅12岁的小男孩恩赞一家,因叙利亚战争而逃亡到黎巴嫩后凄惨的生活境况。因为没有身份证明,父母只能做一些杂工维持生计,孩子们也要在街头叫卖赚些小钱。因生活困窘,一家七八口人挤住在小小的出租屋里。即使这样,出租屋的租金依然是个难题,父母无奈,只好把恩赞的妹妹——一个年仅11岁的小女孩卖给别人。
恩赞知道后试图带着妹妹逃离这个家,后来没有成功,并遭到父母的呵斥,打骂,最后妹妹被卖给了别人做妻子。恩赞为此离家出走,到处寻找,希望有人雇佣他,一次又一次遭到拒绝后遇到了同为难民身份的'单亲母亲泰格雷斯,善良的泰格雷斯收留了恩赞,白天自己去工作,把两岁的儿子交给恩赞照料。
因泰格雷斯是非法入境,需要一张假身份证件,但是黑市上的假身份证她买不起,只好到处凑钱,在凑钱过程中被警方拘留并关进了监狱,恩赞带着这个年仅两岁的孩子想尽一切办法维持生计,度过了一段极端艰苦的日子,最后实在没办法就把这个孩子卖掉了。恩赞回到了原来的家,希望找到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出国逃离这个暗无天日,过着像蟑螂老鼠一样卑贱的生活!
才知道原来自己一家人都没有身份证明,同时得知妹妹因怀孕意外出血过量未能及时抢救而死。他愤怒地拿着一把刀冲出家门,把买妹妹的男子捅了一刀,结果被关进了监狱。他控诉了自己的父母,因为父母生了他,却没有尽养育的责任,他们连最基本的生存问题都得不到解决!并借此向所有难民呼吁,呐喊“希望你们不要再生孩子了!”
嘈杂破旧拥挤的居住环境,以恩赞一家为代表的街头巷尾四处流浪蓬头垢面饥饿的眼神,以及没有合法身份,只能靠打黑工维持生计地位卑微的难民。战争!罪恶的战争让无数无辜的平民流离失所!让无数个家庭陷入水深火热!
仁爱,和平,稳定,发展,繁荣!1988年75位诺贝尔获得者在法国巴黎发表联合宣言:二十一世纪的人类要生存,必须回到两千年前汲取孔子的智慧!英国著名历史学家、哲学家汤恩比博士也曾说过:“21世纪拯救人类的,只有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和大乘佛法!”
要和平不要战争!《何以为家》只是战后难民苦难生活的缩影,为了让更多的家庭不再重演历史的悲剧,我们呼吁和平!只有仁爱,才能化解人类的矛盾纷争,只有仁爱,才能让社会稳定发展,只有仁爱,才能让民族繁荣昌盛!
《家》读书心得9
看完《何以为家》这部电影,我最深的感触就是真实。这世界就是真实的,多彩的幻影只能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中。
《何以为家》这部影片主要讲述了12岁左右的男孩扎因艰苦而悲惨的生活。扎因出生在黎巴嫩社会的最底层,父母因贫穷无力教养孩子,却又一个接一个的生孩子。他们让扎因喝其他兄弟姐妹干活帮忙补贴家用。孩子们从出生开始就没有太多平静快乐的时光,总是对在生死边缘奋力的挣扎。
原本我已经做好了在影片结束之后迎接一个哭得稀里哗啦的自己的.准备。可事实是,从影片开始到结束我并没有留下眼泪,只是感觉心里堵得慌。
扎因以最真纯的内心不断叩问这个残酷的世界,不停地想要寻找世事为何如此的答案。当他遍体鳞伤地坐在牢里,才知道没有人能给他回音。从一个12岁的男孩眼里,我感受到了绝望。
可他原本是一个那么善良,勇敢又有担当的孩子。他担心妹妹被卖给别人当老婆,为妹妹洗去沾满血的裤衩,偷拿家里的钱,准备带着妹妹逃离,虽然并没有成功。即使他在连自己的温饱问题都无法解决的无比艰难的情况下,依然选择坚持带着小犹纳斯,像侠客一样行走在这贫瘠的土地上。他们苦中作乐,利用光学原理,将别人家的电视应到镜子上,模拟配音,乐在其中。我喜欢扎因用自制小拖车带着犹纳斯的背影,那么坚毅,勇敢。用瘦弱的肩膀扛起所有所有的苦难。可是除了苦难,除了贫穷扎因心中还有着对妹妹犹纳斯的爱和责任,让我思绪万千。
没有战争,就没有杀戮,就不会有像扎因一样的流离失所的人们,所以,我希望世界是和平的;没有战争,就没有杀戮,所以,我希望每一个孩子,都能得到家庭的温暖,都能和我一样快乐成长。
《家》读书心得10
千家诗》和《千字文》《百家姓》《三字经》是我国古代学生启蒙读本,流传很广,影响深远。作为国学经典和文学艺术瑰宝值得当代青少年细细品尝。
捧着这本薄薄的《千家诗》,传来一股久远的气息。这本书的年龄是我的两倍,装帧从右向左,文字是竖体,泛黄的书页上留下了时光的印记。
书中收录了唐宋两代的七言和五言的绝句和律诗,有的借景抒情,有的托物言志;有的.感叹怀才不遇,有的表达思乡惜别之情。由于是启蒙读物,大多内容浅显,语言优美。描景的以描写春天景物居多,其中写早春景色最多。“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多妙!游丝般的春雨滋润万物,新草初长,远看绿成一片,近看却发现只有稀疏的绿色夹杂在其中,抒发了作者欢喜之情。“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李白不愧为诗仙,尽管眼前不得志,他相信自己一定能乘风破浪,建功立业,到达理想的彼岸。“癫狂柳絮随风舞,轻薄桃花逐水流”作者杜甫将柳絮桃花比作人,用“癫狂”“轻薄”来形容,后来桃花柳絮也就成了一般势利小人的代名词。
当时居住在成都草堂的杜甫,忧国忧民,怀才不遇,此诗寄托了诗人对黑暗现实的深刻不满,和政治理想不能实现的苦闷。“因过竹院逢僧话,又得浮生半日闲”作者长期不得志,到了暮春时节,偶然登山觅春,与山中僧人闲话,不知不觉在纷扰尘世中得到半日清闲。意境悠远,浑然天成。“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朴素直白的语言,意义惜别之情溢于言表,令人动容。
只是这些优美的诗句,只有中国人才能得到它的精髓。第一,古诗联系着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悠久历史,融合了中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其次,古诗很讲究平仄,韵律,对仗工整,读来朗朗上口,富有韵律美,有些诗本身就被用来弹唱,如乐府诗。古诗也很讲究用字,古代有“一字师”的典故。如“僧敲月下门”的“敲”,“春风又绿江南岸”的“绿”都十分传神。若不懂中国的历史文化和古汉语,是无法理解的。若将古诗翻译成外文,则只能让读者知其大意,却味同嚼蜡,无法领会古诗本身的魅力了。
古诗确是中国独有的艺术瑰宝,我们应将它不断地传承、发扬。
《家》读书心得11
这一天,我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这篇文章主要说的是:艰苦暗淡的乡村生活,包含着苔丝的梦想和期待。十六岁的苔丝,在家庭虚幻的期望中,攀上了高贵的家庭。她跳跃身变成了一个贵妇,之后跌入了无法挽回的痛苦的深渊。
故事情节并不复杂:淳朴美丽的农村姑娘苔丝来到高贵的德伯家当女佣,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从而受到邻居们的嘲笑和指责,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
苔丝遇到富有的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经历告诉克莱尔,没想到换来克莱尔的无情离去。
苔丝遭受了种种难以想象的痛苦,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宽恕和任何消息。
迫于生活的压力,绝望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的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齐,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
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所有外国小说中,《德伯家的苔丝》也许是最有诗意、最吸引人的一部。
作者对19世纪英格兰西南部乡村自然风光的优美描写,充满了诗情画意。特别是当他采用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述。
透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透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苔丝是个悲剧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悲剧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
在我看来,悲剧的原因肯定是亚历克,但导致杯具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
亚历克只是赤裸裸地剥去了苔丝的贞操,从肉体上揭开了悲剧的序曲;克莱尔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杯具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杯具落下了帏幕。
如果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戴上那层虚假的道德面纱,就不会有这种悲惨的发展和结局。
《家》读书心得12
《阅读点燃智慧:冯德全早教方案2》是我国著名早期教育专家冯德全教授的经典成果之一。作者从婴幼儿的认识特点和汉字的特色及阅读的规律等方面,论证了早期认字阅读的可能性,并从人才成长的角度论证了早期认字阅读的必要性,有力地驳斥了“汉字落后论”“早期识字难”“识字影响智力发展”等种种传统谬见,并提出了“生活游戏是婴幼儿早期识字阅读的最佳课堂”等观点。作者详细介绍早期识字阅读的原则和方法,并提供了早期识字阅读各年龄段的教学说明及参考教材。本书既有令人耳目一新的理论创新性,又有极强的可操作性;论证有力,实例丰富,深入浅出,雅俗共赏。无论是对婴幼儿的父母、老师还是教研究工作者来说,本书都是极其宝贵的“礼物”。
???书中的第二讲“生活游戏是婴幼儿早期识字阅读的新的里程碑”中说到婴幼儿期的识字阅读远非只是目的,重要的是通过游戏识字和习读低幼读物,催发智力和培养孩子的优良性格,给孩子插上腾飞的一翼。因此,在早期对孩子进行识字阅读可促进孩子的个性品质的发展,具体表现在:
1.发展孩子的注意力
四五岁的孩子动则活跃,静则专心,他们对故事、儿歌等极有兴趣。所以,早期识字阅读充分利用孩子的无意注意,及早锻炼他们的`有意注意,经过早期识字阅读诱导的孩子的注意力很快地发展起来。
2.锻炼孩子的观察力
婴幼儿看一个字与看一幅画、一张邮票有同样的兴趣,对他们来说,这些都是陌生的、新鲜的、奇特的。孩子这时的识字全凭影响,而两岁后的孩子就能观察、分析字形结构,学习比较和辨析了,孩子的观察力就可得到锻炼。
3.培养孩子的记忆力
记忆力实在集中注意和用心记住的活动中锻炼出来的。孩子从小做识字游戏,常常会得到赞扬和鼓励,记忆人物不断明确,记忆习惯就会很快养成,所以记忆效率大多就会直线上升,孩子的记忆力就会打得较好的培养。
4.发展思维能力和想象能力
人的思维和想象是须臾不能离开语言的,因为语言是思维的工具,语言就是“思维流”。人一旦离开语言,思维和想象及其参与的行为就不存在了,那就无异于动物看待世界一样。然而从高层的思维和想象的发展来看,对人影响最深的还是书面语言。因此,早期识字阅读对促进婴幼儿思维、想象的发展是最有明显成效的。
5.陶冶优良性格并培养七爱书的情操
早期识字阅读接触最早的自然是儿童文学,而儿童文学作品中最不乏勤劳与懒惰、善良和邪恶、勇敢与怯懦、创造与保守等方面的动人形象和他们之间的斗争。这些形象对激发孩子高尚的道德情感,健全他们的人格益莫大焉。
6.培养孩子的自学能力和习惯
只有具备自学能力和独立思考的精神,才能主动吸取前人的学识精华,提出问题并加以研究,解决问题并有所创新。这样的个性品质最容易在早期阅读和日后的广泛阅读中获得发展,所以早期识字阅读能教会孩子学习。
可以看到孩子经过早期识字阅读后会受益匪浅,因此,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更应该重视孩子们的早期识字阅读,不但要做好自己指导孩子进行早期阅读,同时还要对家长做好孩子早期阅读的指导工作。
《家》读书心得13
《桥下一家人》(美)纳塔莉。萨维奇。卡尔森著。获得“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作品。
在巴黎生活着一个上了年纪的流浪汉,他的名字叫阿曼德。横跨塞纳河的大桥底下便是他的栖身之所。一天傍晚,当他返回住处时,发现自己的地盘儿居然被三个陌生的小孩子和一只小狗给占了。他既吃惊又生气,要把他们赶走。后来,在与孩子们的接触中,他逐渐改变了自己的态度,甚至替他们白天在洗衣房工作的妈妈照顾他们,而这三个孩子也早已把他当作自己亲爱的爷爷了。阿曼德重新找到了家的感觉,与此同时,他也深知孩子们最渴望、最需要的就是一个真正的家。为了实现孩子们的`愿望,阿曼德决心振作起来,不再以乞讨为生。他以崭新的精神面貌谋到了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他将与孩子们的妈妈一起支撑起一个真正属于他们自己的家。
故事中用这个不完整,拼凑起来的特殊家庭,揭示爱的责任,我一口气把他读完了非常感人。
《家》读书心得14
赵、韩、魏三家灭了知氏以后,晋国的政权就由这三卿来掌管,晋国国君已经名存实亡了。到公元前403年,赵、韩、魏三家迫使当时也早已名存实亡的周天子周威烈王赐赵、韩、魏为诸侯,也就是正式册封赵、韩、魏为独立诸侯国,这时,晋国正式一分为三,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三家分晋”。从此以后晋国国号被废,晋国历史终结,晋国彻底灭亡了,历史就此改写。
有学者认为,晋国曾是那么强大,它有着辉煌的历史和过去,曾是春秋时期最为强大的诸侯国之一,如果晋国不灭亡,统一天下的很可能是它。但历史是不容假设的,晋国已经分成了韩、赵、魏三国。
当人们重新审视韩、赵、魏三国时,又想起了曾经不可一世的知伯,以他的实力完全有可能吞并其他三家,但历史没有选择他,这是为什么呢?现在我们可以说,三家分晋的最大失败者是知伯,而韩康子,则是最大的胜利者之一。
知伯和韩、赵、魏三家相比力量最强,为什么最终却成了失败者?韩康子力量最弱,为什么最终成为胜利者?
第一,知伯狂妄自大。韩、赵、魏、知四家之中,知氏力量最强,赵略次之,韩、魏两家的力量最弱,客观上的强大导致了知伯的狂妄自大。
知伯的狂妄自大是一以贯之的。一次,知伯宴请魏氏宗主魏宣子(魏驹)、韩氏宗主韩康子(韩虔)。酒宴上,知伯突然戏弄韩康子,还侮辱韩康子的家臣(大夫之臣)段规。知伯的家臣知果提醒知伯,你要为今天的无礼付出代价,所以,你要早做准备。知伯说,难都是由我发动的,我不发难,谁敢发难(知伯曰:难将由我,我不为难,谁敢兴之)?知果说,不对,“主不备,难必至矣”。你这一次宴会得罪了两个人,一个是韩康子,一个是段规,这叫“一宴而耻人之君相”。你要再不准备,恐怕不会有好果子吃。
晋阳之战中,知果两次提醒知伯警惕韩、魏两家,第一次是知果看见赵襄子的家臣张孟谈趾高气扬,第二次是知果看见韩氏、魏氏两个卿族的大当家的脸色不对,立即劝知伯,但是,知伯听不进去。第二次知果还劝知伯收买韩氏、魏氏卿族的家臣,因为这两个家臣对这两家大家长的影响力非常大。如果能安抚住两个家臣,就可以保证韩、魏两个卿族不叛变。这又是一个好建议,但是,知伯还是不屑一顾。
知伯为什么如此狂妄自大?因为知伯不相信韩、魏两个卿族会背叛他,这是最根本的原因。知伯为什么不相信韩、魏两家会背叛他?韩、魏一向非常听话,从来不违抗知伯,这是其一。赵国城破在即,韩氏、魏氏马上就可以和知氏共分赵氏土地,享受三年作战的成果了,这是其二。知伯总以为韩、魏听话,他不知道韩、魏是迫于无奈才献出土地来的,韩、魏两位大当家的心中充满了对知伯的怨恨。赵氏的灭亡让韩、魏深感兔死狐悲,充满恐怖。因为知氏可以用这种方法对付赵氏,同样也可以用这种方法对付韩氏、魏氏。
当年知宣子要立知瑶(知伯)为继承人的时候,知果就出面反对,认为知瑶不如知宵。知宣子认为知宵太狠。知果说,知宵只是狠在脸上,知瑶是狠在心中;面狠不会危及国家,心狠却会危及国家。知瑶的优点非常明显:胡须漂亮,身材魁伟,善于驾车,能言善辩,性格坚毅,等等。缺点只有一条:没有仁爱。知瑶用他的`优长和别人比,肯定比他人强,但是,仅仅一条不仁爱就足以毁掉一切。如果立了知瑶,知氏肯定会不得善终。但是,知宣子听不进去知果的意见,仍然将家族交到知瑶的手上,埋下日后知氏亡族的种子。
第二,韩魏智斗得法。韩康子自知力量不如知氏,所以,一开始就不和知氏公开对抗,而是服从知氏,造成知氏强大的假象。韩康子的做派是忍让,同时也是纵容。忍让让知伯更加狂妄,纵容使知伯更加骄横。知伯的灭亡在某种意义上讲,是由韩康子保全力量、最后一击造成的。如果韩康子一开始就和知伯较上了劲,不给知伯土地,韩康子必然要和知伯开战。这样,凭借韩康子的力量,绝对不是知伯的对手,最终失败的绝对是他。
魏宣子的力量也不如知伯,他在韩康子的启示下也采取了忍让的做法。韩、魏两家的忍让促使知伯更加疯狂,更加骄横,最终导致全族被灭。
知伯是引火烧身,韩康子是将火引向他人。最终韩、赵、魏三家中力量最强的赵氏挑起了与知伯一决雌雄的晋阳之战,结果是最后时刻,三家联合灭掉知氏。
第三,赵襄子智勇双全。晋阳之战能持续三年,赵襄子起了很大的作用。赵襄子集一个卿族的力量对付以知伯为首的三个卿族的力量,坚持了三年,的确不易。
首先是根据地选择准确。赵襄子得知三个卿族的联兵将要攻打自己时,首先做的就是选好长期抗战的根据地。在选择晋阳之前,他的手下也曾向他推荐另外两座城池,一是长子,二是邯郸。长子城墙完整坚固,邯郸仓储充足,但是,赵襄子全部加以拒绝。为什么呢?赵襄子认为长子的城墙确实坚固,但是,它是在耗尽民力的基础上修建的(民罢力以完之),这种城防再坚固也不适合作长期抗战的根据地,因为赵氏在这里失去了民心。邯郸城仓储确实充足,但是,赵襄子认为这座城的仓储也是搜刮了民脂民膏而来的(浚民之膏泽以实之),赵氏在这里同样失了民心。所以,他最终选择了晋阳。为什么选择晋阳?因为晋阳主官为政宽厚,民心向着赵氏(民必和矣)。赵襄子选择长期抗战的根据地主要看民心,说明赵襄子头脑非常清醒。
其次是精心备战。赵襄子到了晋阳,视察城墙,准备兵器,做好了一切准备。当晋阳被知伯决开晋水淹城以后,赵襄子仍然坚持到了最后。
再次是善于用人。整个晋阳保卫战,赵襄子的家臣张孟谈发挥了巨大作用。备战之时,提出箭头、箭杆用料的是他,赵襄子最后就要坚持不住之时又是他提出面见韩、魏两大卿族的首领。特别是面见韩康子、魏宣子之时,张孟谈剖析了赵氏和韩、魏两家唇亡齿寒的相依关系。这种利害剖析,深深打动了韩康子和魏宣子,使韩、魏两族在赵氏即将败亡的前夜,临阵倒戈,消灭了知伯。这场充满戏剧性的斗争,张孟谈是集编剧、导演、演员三种角色于一身。计划是他向赵襄子提出来的,夜间出城,面见韩康子、魏宣子,痛陈利害,联合两大卿族,也是他策划、执行的。赵襄子的高明在于他发现了张孟谈并重用他。张孟谈大胆提出联合韩、魏两族时,赵襄子积极支持;张孟谈与韩、魏两族定下共灭知伯的方案后,赵襄子也全力执行。这样,才保证了赵襄子坚守晋阳三年、在大水淹城即将溃败之时能够反败为胜,联合韩、魏两家消灭知伯。
正是有了赵襄子的三年抗战,有了赵襄子联合韩、魏共灭知伯的计划,才使知伯功败垂成,才使晋国的历史得以重新改写。四卿执政变成了三家分晋,秦国东扩道路上最大最强的晋国分裂了。
如果知伯灭赵成功,那么,韩、魏两家绝难自保,最终晋国将成为知氏一卿之国,这样,也许晋国就不会分裂为三了。如果晋国不一分为三,秦国统一天下的大业还能实现吗?当然,这都是不可能出现的假设。
无论如何,韩、赵、魏三家最终灭了知氏,奠定了五十年之后韩国的诞生。
《家》读书心得15
今天下午看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这样一个有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这本书的价值。我只想简单说明一下他笔下的女人——苔丝。
看到“痴情女”和“路漫漫其修远兮”,感觉很难过,很压抑。泪水绕着我的眼睛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我看完了。虽然已经结束了,但是真正看到的时候还是觉得很难受很难过。多少个字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但我只能用一句话来形容苔丝——的纯真之美。她是一个美丽的乡村女孩。虽然她有贵族血统,但她依然单纯美丽。它不是外表,而是内心优雅和纯洁的表现。她有一颗纯洁自然的心,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虽然偶尔会被乌云遮住,但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粹最透明的东西依然是蓝天。
我一直在想,如果当初没有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过上不同的生活。然而,16岁的乡下姑娘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突然知道自己是大贵族的后代,想通了如何享受贵族生活,于是他强迫苔丝娶她。结果,天真的苔丝遇到了那个毁了他一生的男人。他是苔丝命运中不可避免的敌人。它带走了苔丝所有的梦想和追求梦想的能力,带走了苔丝年轻纯洁的欲望。可是,我们天真无邪的姑娘还是那么纯洁,那么单纯,让人珍惜。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于是她去了几百英里外的一个奶牛场工作,在那里她遇到了第二个她不应该遇到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一个她真正爱过的人,但我一直认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他的虚伪。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整个身体将是悲惨和迟钝的。然而,克莱的出现在悲剧背后涂上了更深的颜色。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他梦游的`时候也不会表露自己的感情。然而,他仍然被道德所束缚,无法接受这一切的突然。
正是因为苔丝独特的纯洁,克莱爱上了她,向她求婚。是苔丝自己窒息了对克莱的爱的涌动。他用他的爱伤害了那个无辜的女孩,给了她幸福的希望,也抹杀了这一切。她用全部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然而,当苔丝向情人坦白自己受伤的过去时,所谓的情人犹豫了,詹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因为她不理解她的情人,感情也不坚定。
苔丝的心碎了。当她帮助自己的伤口小心翼翼地向亲人展示时,她想要的是理解,而不是原谅,但她残忍的爱人却在虚弱的苔丝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他不是一个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到了他对苔丝深深的眷恋,但是当苔丝的扭曲违背了他表面上所鄙视的宗教时,他别无选择,只能退缩,他是那么的开放不羁。
苔丝以后又要独自面对生活,还要对父母隐瞒真相,假装很开心,从那点生活费里给父母寄钱。随着克莱的离开,苔丝从事着最肮脏、最累人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上的双重磨难。这个时候,那个一直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始终记得,有一天,丈夫可以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很幼稚。
苔丝喜欢克莱,视克莱为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说他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一切思想都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那么苍白无力。美貌和高贵的血统可能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很天真。
苔丝看到克莱回来的时候伤心欲绝,苔丝也伤心欲绝。她抑制不住内心的仇恨,拿起刀,在刀头上发泄了多年的屈辱和艰辛,刺伤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然后他跑到黑暗的路上,追逐她的天使.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个美好的日子,但是苔丝对爱情的报复却以悲惨告终。一切都很平静。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心爱的人经历了一次真正的蜜月,这是她生命的最后一站,也是她最终获得自由的一天。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了死胡同。在最后也是最漫长的一个快乐的夜晚…在她生命中最后的一次日出,她带着对生活的遗憾和对另一个美好世界的爱。
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善良无辜的女孩最后会这样。她怎么了?漂亮?无辜?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才是你美丽、悲伤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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