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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讲义读后感

时间:2023-09-16 07:05:08 读后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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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讲义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刑法学讲义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刑法学讲义读后感

刑法学讲义读后感1

  “《刑法》跟我有一毛钱关系吗?我又不是法学专业,再说我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市井小民,也不准备做什么惊天动地违法的事……”

  听到这样的言论,看看手边的《刑法学讲义》,我静默了几分钟,然后接着看起来,毕竟开篇罗翔老师就写道:“这是一本写给非专业人士的法律书籍”。

  既然是专门写给非专业人士的,从非专业的角度去读这本书,也读出了很多内容。

  罗翔老师是北大法律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法学研究所所长。入驻B站后,1天涨粉百万,掀起900万人学法狂潮。《第一财经》评论,“罗翔老师不仅给你提供法律专业视角下的独特解读,还时不时来一场哲学教育,让你感受到一种被降维打击的快感,获得感和成就感满满。”

  这本书中,不仅有作恶的、倒霉的、传奇的张三故事,还有法律的严谨和思辨,以及对生命的尊重,对良善的追求。这是一本“理性而不失温度,感性而不失高度”的好书。

  01、法律思维是必不可少的

  在知识大爆炸的时代,我们获取信息的途径越来越多,时间越来越快,“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的知识焦虑,困扰着很多人。罗翔老师在开篇提及,这是写给非专业人士的法律书籍。读这本书不会让你成为刑法学专家,但是可以从犯罪论、刑罚论,到具体罪名的定罪量刑,形成一套完整的法律思维方式,培养用法学的思维去认识世界、看待现实。

  法律思维是我们透过事件现象,认识本质以至到法律真实为最低标准的思考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我们要考虑客观发生事件、主观进行定性,用法律的方式尽可能维护正义。

  02、法律是一种平衡的艺术

  刑法存在的目的是什么?它是为了保护什么而存在?

  在书中,罗翔老师写到历来就有的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规范违反说和利益侵犯说。违反了一定的伦理秩序需要受到惩罚,侵犯了别人的利益也需要惩罚,在大多数情况下二者是一致的。

  例如张三杀死李四,张三侵犯了李四的生命利益,因此要受到惩罚,这是利益侵犯说。杀人行为本身就是违反伦理道德的,张三的行为是对禁止杀人最基本铁律的违反,所以要受到惩罚。

  刑法存在,是为了保护多数人利益,保护社会伦理秩序,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康德在表达行为正义时有言论:“道德本来就不教导我们如何使自己幸福,而是教导我们如何使自己无愧于幸福”。边沁的功利主义则认为,判断行为对错的标准要看行为结果是否增进人的幸福快乐,法律的正义一定要体现最大多的最大利益。

  在讨论刑法的意义时有规范说、利益说,在评判时有结果正义、行为正义的标准,二者兼顾的折中平衡是决定是否发动刑罚权的最适用的方法。

  法律除了平衡规范和利益说,平衡结果正义和行为正义,还在平衡权力与等级。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大多数时候都是一种美好的理想。在欧洲启蒙思想家回答,“人们为什么要有刑法”时,就指出刑事法律要遏制的不是犯罪人,而是国家。

  刑杀大权如果由个人垄断,必然产生权力,滋生腐败,滥用成暴力。“世俗的任何权力都不能没有瑕疵”,法治社会的刑罚,是受刑法制约和限制的,它在保护人们合理合法的利益。

  03、用理性的思维去认识世界,但不做冷漠的理性机器

  法律的制定和适用,有着严格的标准。很多人都认为律师是一项“抠字眼”的工作,说的就是律师工作的严谨。在严谨的态度和严格的法律背后,是需要理性的思考,才能把主观的认知做到客观,而不是凭一腔热血去解释法律。

  张三是一名警察,陪妻子去外地度假。路上发现歹徒在行凶,他本欲上去制止,但妻子制止说:“你在休假,别多管闲事。”张三的行为会被大家接受吗?他犯渎职罪吗?

  警察有捉拿歹徒的义务,从情感上我们都认为警察应该制服歹徒,维护社会安全。但是在休假期间也有制止义务的话,那就意味着警察穿便装也有权搜查民众。

  从道德上讲,张三应该挺身而出,但在法律上,休假期间的警察没有制止犯罪的义务。法律不能够对人做过高的.道德要求,张三的行为可能道德上不被接受,但并不违法。很多时候,我们总会想当然的去要求别人,以道德标准、法律的言辞去“绑架”,这是一种非理性的想法和行为。法律不是为了激进的改变社会现实,道德也不应该绑架大家的行为,而我们能做的就是理性的思考和行动。但理性并不意味着冷漠,法律也不是冰冷的机器。

  20xx年于欢案曾轰动一时,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引起轩然大波。二审认定于欢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5年有期徒刑。一前一后的判处,差别如此之大。用罗翔老师的话说,“一审法院是在专家的超然立场,按照理性人科学标准作出判断,但世界上很少有人是完全理性的。法律不是冰冷的理性机器,它要倾听、感受并尊重民众的血泪疾苦。站在事后角度的科学判断,只是一种事后诸葛亮的冷漠与傲慢。”

  法律需要理性思考与判断,但又不是绝对的理性,它也有它的温情在。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阿克顿勋爵的至理名言道出人性的本质,而法律就是制约权力的一道束缚。束缚权力的法律,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我们理解法律,需要理性的判断,但又不能纯粹理性,法律也有温情,它不是冰冷的机器。在罗翔老师《刑法学讲义》中,既能看到张三的各种故事,从中学到法律的相关知识,更能看到他对生命的尊重,对常识的尊重。

  “控制好内心的张三,从爱抽象的理念转向爱具体的人,我们无法做伟大的人,但我们可以心怀伟大爱,做细微的事。"

刑法学讲义读后感2

  “用良知驾驭我们之所学,而不因所学蒙蔽了良知。”题记

  《刑法学讲义》是一本写给非法律专业人士的法律书籍,而它所蕴含的价值远不止普及法律知识。罗翔老师通过案例分析带我们走进法律世界,通过思考与权衡、冷静与温情,辩证地认识法理、情理与哲理。

  《刑法学讲义》给我带来了三个锦囊,其中第一个锦囊是基础的法治观念。

  因为人类的有限性决定了我们所追求的正义是有瑕疵的,但是怀疑的目的是为了相信,是为了在追求真理的道路上稳步前行,而不是拒绝整理,法律所追求的正义就好比盲人摸象,看不见并不代表不存在。法律是一种平衡的艺术,人类没有办法获得对世界的整体性认知,看待任何事物都要抱有一种怀疑的态度。

  法律是有限的,但追求真理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大象是客观存在的,它并非人类假设,正义也是如此。法治的目的是为了正义,即使它有限,但也是有意义的。法治的基本要义是培养规则意识,尽可能地给我们提供一种相对的确定感,不至于让我们陷入一种无序的恐慌中。

  所以,法律会关注人类的朴素情感,会考虑到社会现实,寓情于法,法律也有柔和的一面;法律,尤其是刑法,本质上是对权利的一种约束,法不容情,有温度法律同时是冷酷的。

  对于国家与社会来说,刑法看似是对罪犯的约束,实际上确实对用刑权的约束。不受约束的刑法权比犯罪更可怕,合理的惩罚一方面不仅实现了对罪犯的惩罚,还实现了对罪犯人权的保护;另一方面不滥用的刑罚权,确保了国家公信力与社会稳定。

  对于我个人来说,刑法离我们生活并不遥远,例如考试作弊、交通事故、小偷小摸……而我们往往可能都经历过类事情却不知道如何处理。知法才能守法,懂法才能用法。通过对《刑法学讲义》的学习,我感到自己离法律更近了一点,拥有了对刑法的基础的认识,而我希望自己在法治的道路上不断学习,可以学法、懂法、用法。

  《刑法学讲义》给我带来的第二个锦囊是“三不三要”。

  三件不能做的事情:

  1.控制住自己内心的张三,人心隐藏着整个世界的败坏,你无法避免心动,但永远不要行动。

  2.不要有知识的优越感,追逐知识只是让我们承认内心的无知。

  3.学习法律不是钻法律的漏洞,而是真正认定法治的信念。

  三件要坚持做的事情:

  1.坚持阅读经典,与人类伟大的灵魂对话,走出我们固有的平庸与傲慢。

  2. 思想与行动并存,我思并不代表故我在,我动方能印证我存,在每个个案中坚守法治的精神。

  3.从爱的抽象的理念转向对具体的人的爱,我们无法做伟大的人但我们可以心怀伟大的爱,做细微的事情。

  在我看来,这六条是在今天具有真理性的认知,值得我们个人“一日六省吾身”。想起来前埃塞俄比亚皇帝海尔塞西拉的一段话:“纵观人类历史,有能力者却袖手旁观,知情者却无动于衷,正义之声在最迫切需要时却保持沉默,于是邪恶方能司机横行。”我想,只有我们不断地反省自己,努力做到罗翔老师所说的`“三不三要”方能减少海尔塞西拉口中的悲剧的发生。

  罗翔老师所说的着三件不要做的事和三件要坚持做的事,实际上告诉我们要时刻记住:“人是目的,不是手段。”从我浅薄的理解力和查询大量的资料来看,这句话最早可以追溯到电车难题的起源,、它是一个哲学性的问题。电车难题可以简化为“利用少数人利益的牺牲来换取多数人的利益。”这显然是一种功利主义,而为了避免这一种功利主义,我们就需要努力做到“三不三要”。

  《刑法学讲义》给我带来的第三个锦囊是:谦卑的力量。

  因为罗翔老师讲的刑法案件幽默有趣甚至有一点荒诞,同时又蕴含着法治的力量,所以罗翔老师成为了我的一个偶像。而通过对罗翔老师著作的阅读,我发现他真正令人敬佩的一点是:他很谦卑,这种由内而外的谦卑让我感到一种神奇的魔力,我无法形容这是一种什么样的魔力,我姑且先将这种魔力称作为“谦卑的力量”。

  罗翔老师在《刑法学讲义》这本书的序言写道:“有人问智者,智慧是什么?智者给了他三个锦囊,说这里有三种智慧,涵盖了人生中一切智慧的精华。第一个锦囊中写着谦卑。第二个锦囊中写着谦卑。第三个精囊中还写着谦卑。”苏格拉底说过:“承认自己的无知乃是开启智慧的大门。”快节奏的当下我们都不免得有些浮躁,有些急功近利,有些人总想炫耀自己所知所得来提高自己,从而达到自己虚荣心和优越感的满足,而这恰恰是无知、肤浅的体现,这会让我们人生变得虚无与虚荣。能够抵抗住这种虚无与虚荣的只有谦卑。时刻牢记:“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我们要对知识上的傲慢与偏见提高警惕,在不断学习,获取智慧的道路上,保持谦卑的心态,寻求人生的使命,对抗虚无与虚荣。

  最后,我们要明白,法律是刚性的,但他同时也有柔软的一面。它不应该是《悲惨世界》中沙威式的非黑即白,执守“黑暗的真正”,而要体会人性的软弱,未接被误伤的心灵,带给人们对正义与良善的盼望。

  我们不要有知识的优越感,追逐知识是让我们承认自己的无知,在追求真理的永无止境的过程中,我们要时刻保持谦卑。谦卑是不仅一种美德,也是一种人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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