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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后感

时间:2023-09-17 10:16:04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合集】《家》读后感

  读完一本书以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家》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集】《家》读后感

《家》读后感1

  席慕荣在《槭树下的家》一文描写了一个温馨的、幸福的家庭,另人羡慕。

  在一个夏日的清晨,她被鸟的鸣声吵醒。几十只小鸟在窗外的槭树上集合吵闹,那声音特别细又特别娇,可以听出来它们的雀悦和欢喜。

  而且孩子们也开始唱歌了,就在窗外的槭树下。仔细分辨,孩子们有的坐在矮墙上,有的是趴在树上,他们不时发出叽叽咯咯地笑声,那种极单纯的快乐。席慕容在文章中,把孩子们清脆和圆润的笑声比喻成“像荷叶上的露珠,风吹过来就滑来滑去,圆滚滚的,晶亮亮的,一直不肯安静下来……”

  把无形的声音比作有形有色的露珠,这种瞬间的感觉,她都能及时扑捉,表现了席慕荣细腻的笔法和敏锐的情怀。

  她说:“原来平凡的人生里竟然有着丰盈的美,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她的'心中因而常常充满了感动。

  看过席慕荣写的《槭树下的家》,我不禁联想到自家院中的那棵高大挺拔的香椿树。

  春天也长出好软好软的叶子,嫩紫色的叶舒展开后就变成变成淡绿色,夏天出投下整片的浓荫,风吹过来也是要多晾快有多凉快……

  秋天,叶子逐渐落了,铺在地上,像等待飞翔的红黄色的蝴蝶,我无限怜惜地捡起三五片夹在书页中,写上年、月、日,然后把它们珍藏起来。我想表达的是,这片叶子不同于别的任何岁月的叶子,它属于我的独特的记忆!然而,我在第二年的秋天,清扫落叶的时候,都会不知不觉地吟道:“一叶知秋”,“时光如水” ……

  冬天树叶都落下来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让我不禁想到:“落叶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岁月无意,落叶有情。我愿意让自己也变成一片叶子,珍惜春色,珍惜生活,尽情享受大自然赐予的阳光、雨露,尽情享受家人给予的温情和关爱,从从容容地循序生长,让繁茂的枝枝叶叶,为家遮风挡雨。

《家》读后感2

  放寒假了,我要求小朋友每天写一篇日记,小朋友很愁,不知道怎么写,每天写上三四句话来敷衍我,批评他,小朋友很委屈:“天天都要写,我没有啥可写的呀。”我举了N多例子,而且还给他示范写了几篇日记。可是,写日记对小朋友来说依然是一件很难的事。这本别具一格的日记体故事书,像一场及时雨,让小朋友写日记有了很好的范本。

  这本名为《法老的探险家》讲述了一名叫米内迈斯的孤儿所经历的一次艰险而又奇妙的冒险之旅。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10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的历史故事。故事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把书推荐给小朋友,告诉他这本书可以教会他写日记,闻听此言,素来喜欢科普类书籍的小朋友有了兴趣,拿过书,随手翻看起来。小朋友先是坐在火炉边看的,看了一会儿,就跑到了沙发上,捧着书,窝在沙发里读起来,小朋友有个不好的习惯,遇到喜欢的书,就会窝在沙发里,找一个最舒服的`姿势,认真地读。他这一读,就一直读到了我叫他吃晚饭,小朋友还在津津有味地读着,我喊了好几声,小朋友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了书本,问他读了多少了,小朋友答已经读了40几页了。小朋友素来对文学故事类书不感兴趣,想来,是这本书别具一格的日记体形式吸引了他吧?

  这是我和咱家小朋友第一次读到的日记体形式的故事书,很喜欢这种形式,既适合短时间的快速阅读,也适合慢慢地细读,领略历史的精彩。简短的日记体形式的叙述方式让小读者们非常地喜欢,故事文字朴实无华,平中见奇,这是我非常喜欢的风格,也是小朋友书写日记的范本。

  希望我家小朋友能够以本书为范本,早日学会写日记,这将是我们读这本书的最大收获。

《家》读后感3

  《家》,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是“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描写四川成都一个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高公馆的故事,立体深刻地反映了中国当时的社会生活和国民的生存状态,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经典篇章,告诉了我许多道理。

  小说的主人公觉新、觉民、觉慧、鸣凤……这些人物都包含着丰富的生活内容,寄托了作者的爱憎感情。其中,觉新的形象最为深刻、丰满,耐人寻味。

  觉新是封建世家的子孙,自小就是一个孝顺、懂事的孩子,在他的`性格中,与善良分不开的就是懦弱。本来,觉新是一个有理想的青年,想做一名化学家,并准备去上海、北京的大学去进修,但中学毕业以后,他被父母召回家,与一位从未谋面的女人结婚。父亲死后,所有的责任又落在他的肩头。她的青春朝气和梦想在沉闷的家庭生活中消磨。他不惜花费时间,陪家中的女长辈买东西,他顺从祖父及叔叔,阻止弟弟违抗祖父的话。他在这种自我麻痹中作者封建势力的俘虏。当“五四”新文化运动开始,他也与弟弟如饥似渴地阅读著作,觉新对封建礼教、家族制的罪恶,已经有了深刻的认识。但出于自身的懦弱,他还是无法像觉慧或鸣凤那样断绝得干干净净。当年轻时热恋的梅表妹和因躲避“血光之灾”在外难产而死的瑞珏死去,觉新才彻底明白自己的这些悲剧原来都是封建制度造成的,而因为自己的懦弱他甚至连自己的爱人都保护不了。最后,他终于鼓起勇气,瞒着家里其他人,帮助觉慧筹借路费,送他离家。觉新作为现代文学史上的经典形象,从反面激励着当时的无数青年为崭新的生活而抗争,可谓是巴金笔下不朽的人物形象。

  读完了《家》这本书,我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与觉慧的胜利而欢喜,还是为了琴与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与梅的遭遇而悲泣,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我难以用语言来表达。

  《家》中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创新动力,不管遇到什么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千万不要像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在历史的洪流中,这本书永远不会被淘汰,因为它是我们新文化运动的见证!

《家》读后感4

  最近,读了《孤独小说家》,虽然还没有看完,但已经有了一些感悟。

  这本书讲的是,一位失去妻子、与儿子相依为命的小说作家,耕平的故事。失去妻子后的他,整个人变得十分的压抑,他渴望,直本奖(直本奖,写作领域里非常崇高的一个奖项)。但是一次又一次打击让他的希望慢慢的变成了奢望。但在这个时候他并没有放弃也没有为了迎合迎合评委,而去刻意的创作一些时下流行却缺乏内涵的恋爱小说,而是而是坚持把自己的写作风格。这一次他把妻子和自己的悲惨爱情故事作为写作的主题,终于凭借《空椅子》入围直本奖。

  书中的一句话,“十年前的梦想,如果没有熄灭,就让它永远的燃烧吧”让我感受颇深。首先“梦想”吸引了我,十年来耕平一直有一个梦想,获得直本奖。并努力朝着这个方向迈进,虽然希望仿佛离他越来越远,但他一直没有忘记他的梦想,最后他的成功向我们证明,成功的路上不能没有梦想,梦想对于我们来说是前进时的方向。比如说我们高中生,当前的梦想是高考一切顺利,我们需要这个梦想,因为它可以让我们不过不过分在意现在的煎熬,很难想象如果高中生没有这个梦想,他的高考会是怎样一番光景。

  另外“十年”更是让我震惊,十年的等待绝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青田耕平用他的十年,用他十年的坚持换取了他的荣誉。十年里,他从未放弃过写作,更不忘自己的初心——坚持要用自己的双手让读者能够感受到作品的细腻的情感,坚持不为了直本奖而忽视作品的深层韵味。他不会因为刻意讨好评委去写所谓流行的恋爱小说,而是坚持自己的`追求,坚持用自己细腻的笔触,真挚的感情打动他人,坚持自己的初心不动摇。

  这不正是如今许多人所缺少的吗?在官场,有多少人为了刻意讨好领导,不惜挪用公款。或许一开始他们能用自己的良心管住自己,可无数次的诱惑后终于抵挡不住,无法坚持最开始为社会造福的初心,最终锒铛入狱。他们有梦想,可是由于没有坚持自己的初心甘愿流入污池,最终引来了众人的叹息。所以在追梦的路上我们一定不可以因为沿途的风景太美而忘记自己的初心。最初的,根本的才是最美的。

  做人要有梦想,与此同时还要有一颗不变的初心。

《家》读后感5

  《家》这本书用一个封建大家庭的逐渐衰落反映了封建礼教与新思潮的碰撞下,以觉慧三兄弟为代表的人生命运任人摆布与忍受不反抗所得到的结局。

  从三兄弟来看,大哥觉新,面对祖父的一言堂,他虽感到不满,却无心反抗。他的“作揖主义”和“不反抗”不仅让他在思想上离觉慧觉民越来越远,而且也让他亲手埋葬了他的两段爱情以及两个与他惺惺相惜的年轻的女人。他身上肩负着父亲临终前交给他的大家庭,他俨然使自己快速进入“长兄为父”的角色,他在高公馆里和长辈们相处,几乎是曲意逢迎,点头哈腰,他的身上已经没有了觉民觉慧身上的青年气质,而是像一个老成的社会人。我认为他的人生是这个封建大家庭中最悲惨的,他的.心已经死了,可不知道他是否决定试着去反抗这个带给他死寂的封建礼教?

  二哥觉民,他的思想远比觉新更加激进,他不满于封建礼教的束缚,他渴望新思潮的洗礼,他与觉慧一同接受着新思想带给他们的奋进。但他又与满心投入于反封建队列的觉慧不同,因为他热衷于追求爱情,在爱情面前,他决不妥协,他用逃婚赢的了他和琴的爱情,在这个大家庭中,他没有觉慧那么多的忧愁感伤,愤愤不平,不知道觉慧离开之后,他是否会成为那个像觉慧一样,极力反抗封建礼教的新青年?

  这本小说中给我感触最深的是几个女人的坎坷悲惨的命运。在那个时候,女人并没有独立的地位,依附于家庭和丈夫,也得不到尊重。婚姻任由长辈的安排,丝毫不顾女人的想法,最后无力反抗,只能以死解脱,生命每到这里,便变得无比脆弱。每次读到这些,我都会庆幸自己生活在21世纪,能够向着成为一个独立的新女性的目标而奋斗。可历史已为过去式,那么我读完这篇小说得到的启示就是在这样一个新时代,我们应该尽情的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在没有封建礼教束缚的今天,我们应该加紧珍惜,努力成为一个让自己满足的女人,过自己想过的生活,走自己想要走的路。[拳头][拳头][拳头]

《家》读后感6

  家是巴金的代表作,也是现代文学史上的一块丰碑。小说中的人物,故是细节都是作者极为感触的。作品中的高老太爷作为祖父的影子,三个孙子,觉新不敢反抗,觉民和作者敢揭露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制度的罪恶,歌颂了“五四”时期新青年的敢于斗争,敢于反抗的革命精神,批判不抵抗主义,小说语言明快流畅,笔调抒情热烈,读起来真挚感人,动人心魄,深受读者欢迎。

  “有你在,灯亮着”,巴金先生的去世让每一名读者感到遗憾和悲伤。

  我并非是个热爱看书的人,最初的相识也只不过是教材书中载选巴金先生的几篇节选,还记得为《雷雨》在老师的课堂上演绎,在《爱尔克的灯光》中体味封建社会下带给我们的启发,称不上巴金先生的忠实读者,唯一接触完整的一本书《家》。

  不久前,我又拿出了《家》,细细回味了一遍。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读后感7

  《家》这部小说中高家的败落,向我们展示了腐朽没落的封

  建秩序,伦理道德必然死亡,民主的新生的一代青年正在崛起这样一个重大意义的社会趋势。

  其实,现在的社会已经不再是封建社会,封建制度基本不会出现。但是社会中还是有一些现象。比如说男女婚嫁,讲究门当户对,虽然现在大多是自由恋爱,但是,还是有一些不开明的父母,总是喜欢干涉子女的终身大事,他们觉得自己没有错。若是对方很优秀就算了,毕竟天下父母心,都希望子女有好的归属。但是对方若是与他们理想中的目标有差距,他们就会想尽办法阻止。

  他们或许没有想过,这样或许会造成像觉新与梅和瑞钰的悲剧。由于长辈之间的矛盾,他们被活生生的拆散,梅忧郁而终。觉新只好顺从,娶了瑞钰,可是梅的结局还是发生在他身上,封建礼法下,她也断送了性命。

  两个人相爱,才有最好的结局,爱的力量是神奇的,未来的事情根本无法预知,即使再优秀的人,在强迫的婚姻下,他们也不可能幸福,最终受伤的却有三个人。

  父母们啊!封建的礼法不能效仿,给大家一个自由,在新社会中塑造一个个美好的结局,不要让旧社会的悲剧重现。

  《家》这部书继《红楼梦》,又给予了封建社会一个沉重的打击。但是巴金先生在创作的过程中,只是一味的批评了封建制度,并没有提出实质的做法。也的确是这样,在当时,最重要的还是改变人们普遍的想法,做法只是后说,只有彻底的让人们意识到封建的危害,才能做其他的事情。而这点,恰恰是最困难的。

  我认为,在当今社会中,存在的守旧思想应当根除。中国之所以没有得到西方的飞速发展,也正是因为封建社会的.持久,各种各样的革命运动后,我国终于脱离了封建的行列。

  文化对改变人们虽起了一定作用,但是凭借一个人,一部书,力量的确单保彻底的改变,依靠的还是革命。同时,那些踏着先进步伐的新青年,也起到了重要作用,他们走在了人们的先例,带领我们脱离了封建。

  《家》这部书中的人物塑造可谓很成功,但是现在文字已经不作为革命的一份子,而是作为我们心中的经典,作为人们的警戒,告诫我们,远离封建……

《家》读后感8

  激流三部曲,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家》、《春》、《秋》,我读的,是其中一部《家》。它讲述了二十世纪初期的一个封建大家族高家的故事。

  高家有三位少爷,大哥高觉新,二哥高觉民,三弟高觉慧。

  大哥觉新的性格与二哥三弟迥然不同。他虽然善良,却从骨子里透出怯懦。他视祖父的话为律法,却又对有新思想的青年充满同情,并给予帮助。他帮助觉民逃婚,帮助觉慧离家出走。他痛恨封建制度,但这该死的思想却早早的深深的在他的脑海里扎根,他虽然接受新思想的启蒙但却不敢过多的接触。他在祖父和弟弟们之间的夹缝之中生存,我喜欢他的善良,却讨厌他的怯懦,两种性格在他身上如同阴阳两极一般契合。最终,他的“不抵抗”主义却造成了他与妻子瑞钰,表妹梅三个人的爱情悲剧。

  二哥觉民和三弟觉慧的性格倒是十分相似,但是相比于觉慧,觉民要成熟稳重得多。他们受到新思想的启蒙,勇于参加学生青年运动,热心创办刊物,宣传先进思想。

  觉新的性子有些激进、叛逆,他爱上聪明伶俐的婢女鸣凤,但冯乐山却指名要娶鸣凤为妾,鸣凤坚决不从,投湖自尽……爱情的悲剧让他彻底觉悟,离家出走,投身革命事业!

  高家,是一个旧社会常见的封建大家族,它表面上看起来光鲜亮丽、井然有序,但是实际上它处处遍布着黑暗,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两个有思想、有抱负、有理想的`新青年出生在此,他们没有被封建旧制熏陶成行尸走肉,而是勇敢地冲出牢笼!

  觉慧最终冲出了牢笼,他挣脱了束缚,成为了真正的勇敢者、革命者!

  巴金先生以成熟尖锐的文笔狠狠地戳穿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罪恶与黑暗,揭露了在温馨和睦掩盖下的大家庭的勾心斗角与险恶。此外,他还描写了在新思想的推动下,新一代青年逐渐觉醒和反抗。陈旧的封建势力虽然强势,但那毕竟已成为过去,和现代社会必然的发展道路相悖,陈旧的制度始终会被社会所淘汰和遗弃,如同生物,物竞天择!

《家》读后感9

  读完《肩挑一个家》,我的心里沉甸甸的、满满的,好像有什么东西要从我的眼眶里,从我的胸腔里喷涌而出。

  我的眼前似乎浮现出那二十个鲜活的少年:用瘦弱的身躯吃力地蹬着三轮车,把养父送到四公里外的医院的小姑娘薛馥华;节衣缩食、到工地搬砖头挣钱,只为想让穿上一身帅气的西装,能重新开始新生活的聋哑小伙子朱恩汉;照顾瘫痪在床的和生病的,却把捡废品挣来的“三十元”巨资义无反顾地捐给了四川汶川地震灾区,一心想要播种太阳的胡继汕;与相依为命,忙着割麦、做饭、喂猪、打猪草,却整天笑眯眯的焦彩虹;忍受巨痛,同自己的骨髓带着成功穿越恐怖地带的.邵帅;们的快乐天使,的好助手,给予巨大精神支撑的李琳玉······他们中的许多人生活艰难和辛苦,在别人的眼中,他们是不如意的,可是他们不怨天尤人,乐观向上是他们的共同特征,积极向别人传递爱心是他们的共同选择。

  我的小老乡---南京市瑞金路小学李晨瑶的故事给了我很深的启发。她的故事似乎不够伟大:在社区里遇见一位性格孤僻的老奶奶,但是李晨瑶没有被老奶奶戒备的眼神、古怪的打扮和重重的关门声吓住,约上几个小,用甜甜的童声和纯真的童心一步步接近了老奶奶,让笑容重新回到了奶奶的脸上,一盏精致的莲花灯让奶奶从黑暗中走了出来,走向了光明的新生活。原来生活在幸福家庭的我们,一样可以用我们小小的肩膀挑起一个家。我要向华灵学习,把从爸爸妈妈、爷爷奶奶那里得到的爱传递给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我要向李琳玉学习,用自己的勤奋努力和优异的学习成绩给予家人精神的支撑;我要向丁悦媛学习,关心、关心同学,让自己给世界最美好的;我要向赵乔乔学习,用自己带的双手为家人、为别人撑起一片天;我要向焦彩虹学习,在自己和他人之间架起一座心灵的彩虹,我在彩虹的这头,他们在彩虹的那头,让爱在彩虹上不停传递,让我们都沐浴在灿烂的阳光里!

《家》读后感10

  “我打江南走过,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诗中凄婉的语调,勾勒出女子悲伤而绝望的面庞,她令我不禁想起,《家》中的那奇女子——鸣凤。

  鸣凤是一位多么可爱而果决的姑娘啊!她的一生如此简单,简单到只装得下两个人——她过世的母亲,和《家》的男主人公高觉慧。

  一开始,她只是一位普通的婢女。在她的眼中未来除了无尽的劳务便只剩下了黑暗。而渐渐地,她人生中的光出现了,那便是觉慧。觉慧温暖的笑容给她注入了灵魂,让她眼中黑白色调的世界变得色彩斑斓。可在旧社会封建制度的压迫下,一个普通的婢女又怎么会有多好的下场呢?当她得知自己将会被送出去给一个老男人做姨太太时,我想,她是感觉晴天有一道霹雳的。而更绝望的`是,当她向自己的那抹光求助时,觉慧却忙于革命,无心于儿女情长。而等到觉慧终于知道一切时,得到的却只有鸣凤投湖自尽的消息。觉慧啊,当你于午夜梦回,却又忽然惊醒时,可还记得梅林中你对一位女子许下的誓言?当你白发苍苍、步履蹒跚时,脑海中是否还存在着她那痴心等待的背影?

  觉慧为了改变当时封建的制度,错过了自己的爱情,令人遗憾。而生活中,现实里又有多少觉慧这样的人呢?丈夫为了事业忽略妻子,子女为手机忽略父母......人生道路何其漫长,他们却连片刻的的停留都不愿意。

  请歇一歇吧,为了你自己,为了身旁的美景 ,为了追逐你的人影。人生是一本打开便再也合不上的书。既然如此,为何不放慢阅读的速度,细细品味每一个字符?“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体会人生的精彩吧,正是鲜衣怒马少年时,为何不多与同伴共同努力,多珍惜挚友良师,多对父母关心体谅。

  若允许, 我愿不从江南走过,只要那如莲花般开落的容颜,不再等我。

《家》读后感11

  花了几个晚上,把《家》重温一遍。那是xx年年底还是08年年初,筱芸老师给我们看的,本来是想着把我所有感受统统写下了,把我眼里的他们一个个写下了。却总是写写删删,删删写写,终是没能写下来。

  只剩下简单的一些字、词、句。在这里,最让人心酸的感情,是明轩和梅芬。明轩是一个受新旧思想参半的人,是一个夹在封建与叛逆中间的人,他有叛逆劲儿,却不曾跨越,他是最艰难的,因为长房长孙的角色。婚姻不是自己选的,不够勇敢为自己争取···梅芬、瑞珏的死,将他的叛逆,从心里牢笼放出来,只是,他已经沧桑了,就像那个时代的思想··· 而最后,觉慧的离开,算是他心里的寄托,他将心里的他交给了觉慧,让他完成。明轩沧桑了,为封建的'他,也为接受新思想的他;他笑了,因为他看到了希望。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梅芬,没有变过,因为这个角色,我喜欢了李小冉,她穿旗袍很美。梅芬是封建思想的牺牲品,是母亲亲手酿造的牺牲品。而温顺的她,不正面反抗,而骨子里,她一直是反抗的。从她得知母亲赌掉她一生的幸福开始,她就已经绝望了,亲手把药倒掉。她说:

  下辈子

  我要投身做一滴朝露

  夜里悄悄地来

  伏在我心爱的草地上

  太阳升起时

  无声无息地死去

  没有人知道我来过

  更没有人知道我的离去......

  她就像她的名字,梅。在严寒中傲立绽放,用独特的魅力让大家感受她的坚强和傲骨。 而明轩在湖畔吹箫,总就是那么一首曲调,哀怨吗?凄凉吗?也许,更多的是他对自己懦弱的无奈吧!只能用这萧,来释放自己内心深处的自己,内心深处的思念!

  多年未闻箫声起,夜半更近痛相思;

  生活已是平静水,怎奈又起此涟漪。

  此处抹泪话相思,彼岸结彩度新年;

  今朝悔恨晚已矣,无力悲剧憾终生。

  我好像喜欢上了明轩的箫声,只是,一直找不到这曲子的名字。这剧,一遍下来,流了三次泪,明轩婚前听闻梅芬远嫁宜宾时,冲出去的时候;第二次是觉慧听闻鸣凤投湖自尽时候,跑长廊之时;第三次是觉慧坐船离开成都,看见觉新来送别时。这三次,都有那个箫声,都是这个调。

  我好像喜欢了看书,重新喜欢上了文字···

《家》读后感12

  这个暑假我读了好几本沈石溪动物小说。最让我难以忘怀的,还是《黑熊舞蹈家》。

  这是一个非常悲壮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阿宝的黑熊,它生活在阳光大马戏团的“黑熊舞蹈队”里,是舞蹈队里演艺最棒的一只黑熊。在这支队伍里还有一只表现不错但是演艺不如阿宝的一只黑熊,叫圆球。有一天,某国元首和元首夫人访问昆明,晚上省政府出面招待他们观看阳光大马戏团的演出。演出获得了极大的成功,特别是阿宝与它的搭档跳的“人熊交谊舞”。元首夫人便想和阿宝共舞一曲。可工作人员们都觉得让脾气不好的阿宝与元首夫人跳舞不太安全,便让与阿宝长相相似脾气温顺的圆球去陪元首夫人跳舞。元首夫人对它的演技大加赞赏,并把照片登在了报纸上。从此“阿宝”红了起来,而真正的阿宝却被观众冷落了。阿宝很不服气,一见到圆球就对它呲牙咧嘴,马戏团为了保护圆球这棵“摇钱树”的安全而把真阿宝关进了禁闭室。

  过了一段时间,阿宝获得了去乡下演出的机会,阿宝意识到演员被关禁闭室的严重后果,因此它一改过去的坏脾气,认认真真、废寝忘食地演出。可当它回到马戏团后,又被关进了禁闭室。阿宝埋怨人类对它的`不公,开始绝食,最后魂归西天。

  我觉得这真是太不公平了!是人类扼杀了一只才华横溢的黑熊!阿宝并不是一只不讲道理的黑熊,它从被关禁闭室中得到了教训,知道自己的脾气不好,不太讨人喜欢,它愿意改正自己的缺点,做一只讨人喜欢的黑熊。它在乡下非常卖力地演出,辛辛苦苦不吃不喝陪六七十个女孩跳了一夜的舞,就算有人去摸以前它最讨厌被摸的鼻子,它也不会再生气了。它变得和圆球一样温顺,它觉得自己已经改正了缺点。可它回到马戏团等待它的仍然是那个潮湿阴暗的禁闭室,而不是灯光闪耀的舞台。它想不通,最后绝食而死。

  我也想不通,为什么人类为了钱,埋没一只才华横溢的黑熊而扶植一只平庸的黑熊?!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我希望世上多一些公正,多一点良心,这个世界才会变得更加美好!

《家》读后感13

  《家》里面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琴,不仅因为她有才华,更因为她是封建社会里剩下的唯一希望。

  我佩服她。她与觉民的爱情不是利益的纽带,不是遵循父母之命,不是谁想攀附谁。他们仅仅情投意合,仅仅因为爱而单纯地想要相依相偎一辈子。

  有人认为《家》里德觉慧才是新时期的希望,但以我之见,琴乃唯一的光。觉慧是青年,有着青年的朝气与不羁。但他在爱情面前,选择了退却。因为鸣凤毕竟是婢女,而他是少爷啊。也许在他心里,这就是他们之间的永远不可逾越。

  不然当他知道鸣凤被爷爷送给了一个老头,为什么仅仅想要向鸣凤道歉,而不是争取救回她?

  但琴的爱情不是软弱。当她知道觉民被迫定亲,她气,她恨,她没有哭。也许她是在怨为什么觉新不去反抗,不去拒绝那亲事。她知道自己有多爱他,所以她愿意为他咆哮似的追求自己的幸福。

  高觉新一家却是每天都在明争暗斗,是为了争夺那点家产,正面以笑脸对着家人,转身却是在暗地里说对方的闲话……这样的家,还是家吗? 在巴金的《家》中,大概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种是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一种是思想前卫反抗封建的子弟。就拿“觉新”来说,他就是那些逆来顺受孝顺子弟,他“父亲”自作主张让他和现在的`“大嫂”结婚,他心中虽不愿意,因为他爱的是“梅”表妹,但他不敢为自己的爱情去争取,只是惟命是从,结果最终还是和自己所爱的人分开了。

  梅和瑞珏都是觉新曾经爱过的女人,而她们也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她们同觉新一样,太软弱了,对于别人说的,哪怕自己知道是错的,也要把痛苦埋在自己心里,只会服从,不会反抗,他们的所谓“作揖主义”哲学纯粹是给在封建社会白白做出牺牲。

  看完后我暗自庆幸自己没有生在那个人吃人的年代,我暗自庆幸还有琴的存在。

  小说的最后,觉慧终于离开了他厌倦已久了的家,要到上海去,寻找那个属于年轻人的新的社会。文中的最后一句话“他最后一次把眼睛掉向后面看,他轻轻地说了一声‘再见’,仍旧回过头去看永远向前流去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了。“让人们看到了希望,看到了走进新社会的希望.

《家》读后感14

  《家》这部书是以中国封建礼教下的大家庭为背景,阐述了在那个时代的青年们如何被摧残。

  巴金是以自己的大家庭为背景完成这部小说的。在高家这个大家庭中,主要人物有高老爷子,他是整个家庭封建礼教的主人,也是整部小说悲剧的创造者。高觉新是高家的长孙,是一个拥有现代思想的进步青年,无奈却因要继承家庭,顺承父辈的意思,而断送了大好前程,成为封建主义的奴隶,并在进步思想与封建思想中间夹缝求生。高觉慧是高觉新的同胞弟弟,他同样是爱国的进步青年,他厌恶自己的家庭,并且支持自己的二哥觉民逃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同时他也干预追求自己的幸福,大胆的同丫头鳴凤谈恋爱。或许这样的事发生在现代是很正常的,但在那个时代的婚姻都是讲究门当户对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此便可看出高觉慧的确是一个用于冲出封建礼教的进步青年。

  当然,高觉慧是一个正面的例子,但在封建社会下,更多的是悲惨的例子。比如高觉新,他的婚事原本可以很顺利,不想高觉新的继母和梅的母亲在牌桌上发生矛盾,于是梅的母亲一气之下就退了这门亲事。而高老爷子居然用抓阄的方式来决定觉新的婚事。而觉新的人生悲剧并没有就此停止。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他又遇到了他的初恋情人梅,觉新便在梅雨现任妻子瑞钰之间非常矛盾,结果梅却因为觉新而含恨而终,而瑞钰却因难产而死,他纵有万般无奈的怒火却不敢发泄,这一切都因为封建礼教与他自己的不反抗主义而造成的。

  觉慧并不像他大哥那样软弱,他决定挑战象征封建主义的`爷爷,支持并帮助二哥觉新逃婚,并在他的撮合下,他的二哥觉民终于反抗成功并能够与表姐琴在一起。他自己加入新青年的社团,与社团成员一起出版《新青年》这本杂志来指责所谓的政府军队对学生与百姓们的伤害。尽管他们到处受到政府的打击与排挤,还几次被警告必须要停止出版,但他们并没有停止与恶势力的斗争。 巴金以自己的形象创造这个人物觉慧,我非常喜欢他,有自己的思想,敢于创造机会,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这才象我们现代人一样,有蓬勃的生命力。

《家》读后感15

  当初认识席慕容,是从她的诗开始的。《七里香》,在那里她问,“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很哀婉的那种,细水长流。

  但不知是否是我对诗歌不感冒,我倒是觉得她的散文回味更悠长些。那是一种生活的琐碎与闲适,没有颓废,没有忧伤,是被诗意化的生活,是被现实化的诗歌。在这里,她是一个参与其中的旁观者,注意,参与其中,这个淡定女子从来不将用嘲讽的态度与致命的清醒灌输给读者,席慕容宁愿保持着某种可爱的醉态,刻意将生命里那些细节朦胧化,去除毛边与瑕疵,只省美好。即使难免有令人遗憾的故事,在她的笔下也波澜不惊,最多最多只是一缕伤感,仅限哀伤。有时是亲情的记载,有时是初恋的描述,有时是旅游的见闻……甚至,有时只是惊鸿照影的花草树木,也被扯出一大长串感性的思维,在跳脱的文字里熠熠生辉。

  席慕容除了作家的身份,还是位画家,曾在布鲁塞尔皇家艺术学校进修,科班出身的。我没有看过她的'画,但大抵从她的文字里可以推断出那是怎样的笔触。很柔软,很随意,也很有女子的细腻,决不华丽,是清雅的水彩。犹记得在她那篇〈胡凡小姐的故事〉里,她记叙了她在布鲁塞尔留学时在大学里认识的胡凡小姐,胡凡小姐年老而憔悴,深受女学生们的漠视,但一次,她却听到了胡凡小姐的爱情故事:当年还年轻美丽的胡凡小姐曾与一个男孩相爱,那男孩却在订婚那天为了看她,永远地睡在了,通往她家的那片积雪的森林。文章的结尾是这么写的:

  “……假如搬上了银幕,最后的镜头应该是一片白茫茫的森林,女主角孤单寂落的背影越走越远,美丽的长发随风飘起,悲怆的音乐紧扣住观众的心,剧终的字幕从下方慢慢升起,女主角一直往前走,没有再回过头来……可是,我看到的剧终,放在四十年后,却完全不一样了。这样的剧终,虽然真实,却很难令人欣赏:一个古怪的白发老妇,走在喧嚣狭窄的街市上,在她光秃秃的屋里,只有一张床。”

  刹那,岁月的流逝,就在不经意间淌满心扉,席慕容给我们的故事,总是那些任何人都可能经历或听说过的,光阴里的沉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