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日记

时间:2024-07-02 21:22:36 日记 我要投稿

我的日记汇总7篇

  时间过得真快,一天又将结束了,这一天里,大家身边一定有一些有趣的见闻吧,何不趁现在赶紧写一篇日记。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的日记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的日记汇总7篇

我的日记 篇1

  大家都有自己的小伙伴,我也不例外,他们有的帮我学习五彩缤纷的知识,有的陪我玩许多游戏,给我的生活带来了乐趣,但其中最调皮的非李金鹏莫属了,他是我最好的小伙伴。

  他乌黑的头发,一双弯似柳叶的'眉毛下长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总是神采奕奕,小巧的鼻子下长着一张说话极快的嘴巴,每当笑起来时,笑声像铃铛那样清脆。

  他学习很好,一丝不苟,他在上课时,老师提出一个问题,其他同学都不会,他举手说:“他会。”过来一会儿,正的做对了。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你们也很喜欢他吧。

我的日记 篇2

  今天,我身怀既开心又紧张的心情匆匆忙忙的赶往学校,我开心的是:又一个快乐的暑假来临了,我可以好好的放松一下,比如:看看以前没看过的书,玩玩以前很少碰的玩具,还能有一定时间玩玩电脑,看看电视

  紧张的是:如果成绩单上数学、语文、英语这三门主课不是全优我就不能旅游了!再说了我如果不考好的话,一、对不起自己;二、对不起爸爸、妈妈;三、对不起老师。所以我一定要考好!

  一到学校我迫不及待的'跑到了班里连忙翻开自己的成绩单一看数学、语文、英语这三门主课里有两门是合格。我想:我不能旅游了,但我会在数学、语文、英语这三门主课里更上一层楼,用行动把这三门主课在暑假里加把油赶上去的!

我的日记 篇3

  我有一个洋娃娃。它是一只玩具熊。它的名字叫莫莫庸。它的来历出人意料:他是我父亲带我去参加婚礼时通过玩游戏赢得的奖品。我睡觉的时候抱着它,吃饭的时候抱着它,玩玩具的时候抱着它,看电视的时候抱着它,给它读书的时候抱着它,睡觉的时候给它被子……总之,我一直抱着它。

  它有一个和我手掌一样大的头,比我的头还大的肚子,脖子上围着一条围巾,红红的脸,樱桃一样的耳朵,有弹性的手和大脚。

  知道为什么叫莫勇吗?因为我喜欢打败怪物,打败怪物的人需要勇敢,我希望是我打败怪物中的.一个角色,所以我叫它莫勇。勇只是它的名字。也有中名,昵称,昵称,昵称。中间名字叫墨妖块,外号叫勇敢熊,外号叫勇勇,外号叫勇勇。

  它有两个特点,一是可以变成超大蛋,二是手有弹性。你知道它是如何改变鸡蛋的吗?把他的手放在脖子上,低下头,把脚和耳朵拿开。是不是很神奇?

  我喜欢!

我的日记 篇4

  第一天,天气很好。桌角上那盆紫色雏菊盛放着,迎着光,生机勃勃。我们都徽洋洋的。也许他们还在对昨夜成人的狂欢意犹未尽,而我是他们之中惟一一个不可以过午夜12点回家的人。我们又因为节日而团聚在一起,我们闪着习以为常的目光,我们从来不曾珍惜这样的团聚。可我知道,我们终会珍惜的,因为我们终将失去。

  第二天,天气更好了。我可爱的未成年的小仙人棍被老鼠吃掉了。只剩光秃秃的小花盆。它曾盛载了我多少的希望,而今终沉鼠腹。算了吧,我是个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的人,怎么去照顾它,给它生命的希望和快乐。对不起!

  第三天,气温升到26摄氏度。我每晚都在看《像雾像雨又像风》,我是个俗气的女子,喜欢大雅里藏小俗,酸溜溜的文字和故事。第一次听片尾曲的时候,我哭了。天,不再是昨天/那缘,也不像前缘/双眼,藏两句誓言/还未说,就已改变/线,一人握一半/永远,消失在梦中的夜晚/一回头熟悉的容颜再看不见/今生的.爱走远/来生的痛提前/风和雨说再见/心被雾深陷/谁丢失了时间/让爱冬眠。

  第四天,我开始反感于这样的燥热。在雅致石饰品店里,我这样穿廉价棉布裙,背手工民俗包的女生是要遭白眼的。他们的高档石饰品对我来说是望尘莫及的奢侈品。可我仍喜欢那个放在玻璃橱窗里的地球仪,那些色彩斑斓,形态各异的石头的组合是如此真实而生动,我知道我得不到它。我的生命里有太多得不到的东西,我却不曾因此停止对它们的希冀。那繁华落尽后的高贵美丽让我对自己毫无结果的渴求产生置疑。离开,是我的放弃。

  第五天,下雨了。老天爷最终还是哭了。如果可以,我想预支一生的泪,我背负不起幸福和痛苦,最怕连哭都被诅咒,可没了泪,寂寞要怎么流?

  第六天,凉凉的。久违的风和久违的人在身边,就像做梦一样。我突然很怀念我的过去,旧日跳格子的岁月,六一节穿新衣服的感觉,和我一路上的朋友,我们都曾经想成为飞得最高的鸟,最后却连再见也没说一声便各奔东西。记忆最后是苍白,而我终于明白,一切都不再,我是回不去了!

  第七天,天气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这是我让心漂流的最后一天。明天,我又会上路,为所谓的将来打拼,也许不再回来。我终于发现,这七天我是快乐的,自在的。我第一次如此清晰地和自己说话,傻傻的无奈。漂流的第七天,是永远。

我的日记 篇5

  我喜欢有雾的天气

  站在原地

  看着前面的人

  慢慢的走着

  慢慢的变得模糊

  慢慢的走到不见

  走了远了

  看不到

  对方的表情

  也看不到

  别人的.那颗心

  我也同样可以

  隐藏那颗爱你的心

  也许

  在你走后

  我不应该停在那里

  而是

  跟在你的后面

  这样就不会像雾那样

  你走远了

  就看不到我

  可是

  即使

  我在你后面

  你还是不会回头

  对吗?

  我一直看的都是

  你的背影

  那么熟悉

  可是

  又触摸不到

  我加快脚步

我的日记 篇6

  人的一生就像一个沙滩,每前进一步,就会留下一个脚印。当你走累了,回过头来,望着这些脚印,你会感慨道:“天呐,原来我成长了那么多呀!”因为每一个脚印,都记录着自己的成长。

  “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呼作白玉盘”是假的,“小时不识月”倒是真的。

  小时候的我,可以说是非常“不好惹”了,倒也不是我有多厉害,什么一打五呀,打得他们落花流水呀,都是假的,相反,我的.这个“不好惹”则是:你一说我,我就哭,而且是哭得惊天地、泣鬼神的那种,什么“梨花带雨”通通和我沾不上边儿。

  一次,我做错了事情,不知所措的站在爸妈跟前,一双胖嘟嘟的手不知往哪放,爸妈生气地盯着我,见我没有任何动静,立马劈头盖脸地朝我骂了过来:“你说你,一天都在想什么,我给你说那儿不能去,不能去,你还去,怎么不摔死你呢?”我一听就“哇哇”地哭了起来。爸妈之前在外打工没跟我一起生活,不知道我会有这种反应,这时不知所措的换成他们了,一把拿过纸给我擦泪水,一边安慰我,可丝毫不起任何作用,我就如火山爆发一样,一发不可收拾。

  从那以后,每当我犯错时,爸妈就会互相对视两眼,再笑着说:“没事,下次别这样了。”可我也很巧的听见他们的叹气,苦笑着说这女的怪脾气多久才能好。

  我不想再看见爸妈的那一种眼神,于是每次我都在学习如何憋住眼泪,不让它流出来。

  一次在饭桌上,弟弟和我一起在说笑,你一句,我一句,不亦乐乎,让大家的饭都吃不下去了,爸爸忍无可忍,拍起桌子站起来把我俩狠狠地骂了一顿,弟弟平时最怕爸爸,此时他已跑到客厅里,哭起来,爸爸又吼:“你是个男孩子,你哭什么哭啊!”我努力憋住泪水,果真有效,眼泪只是在眼眶里打转而已,并没有流出来。我说:“爸爸,你看,我都没有哭。””妈妈拉着爸爸的手,说:“你看,真的没有哭诶。”爸爸也笑了。我注意到了他们眼里发出的亮光了,我终于如常所愿了,可以被正常对待了,我的努力并没有白费。

  这就是我的成长,从一个爱哭鬼到如今这样一个坚强的人。什么?你说丢脸?我并没有这么认为啊,丢脸的应该是不敢承认自己有一个丢脸的过去,再说了,谁还没个过去了,谁还没个黑历史了?

我的日记 篇7

  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那里的什么都是新的。人,人心。

  安土重迁的习惯自祖上传下来,其实说白了,就是一种懒的表现,懒到不想接触新的事物,尽管是充满着未知,完全不清楚远方是否是理想的,但是心底的习惯已经存在了,就很不愿意去改观,除非有什么特别赤裸裸的诱惑。否则,人都是这样的,最起码是中国人。

  可惜,世事紧迫,却又不得不被动接受,就像突然灌在头顶的铁铅一样,沉重,冰冷。

  于是,一次又一次的远离,一次又一次的适应。新的感情刚刚萌芽,都还来不及伸展,就又不得已缩进了泥土,潮湿,闷热,惆怅。

  我不敢确定这是不是人心涣散、冷漠的原因,但是其中的贡献也怕是免不了的。

  所以,怀疑古人的“君子之交淡如水”在如今是否还是适用的?

  在我个人理解看来,古人所能把持的这样的友情其实算不了真正的友情,那只是一种欣赏。怕是理解的.越多,对方就越不完美,然后就觉得白水般最好。眼光不会变质,就连自己,都不会来不及抽身。因为,世事多变。

  而现在,我所需要的友情,刚好是甘如澧。那是关心,甚至可以提升为爱。然后时刻在一块就会觉得安心,如是过分珍重,则会患得患失。那样,朋友的存在感才不会那么薄弱。以至于分离后,才会心心念念,而不是像对待过路人一般。

  但是,我不知道,是否我的朋友们也是不是这样认为。但愿,这不是我的一厢情愿。掏心掏肺,要是被遗弃,那么我将永远不会去信任。然后,我也是会成为古人了吧。

  上帝,愿我的心意不是一个人的心意,愿他们能够想得跟我一样,与我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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