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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后感

时间:2023-11-21 12:38:12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家》读后感共13篇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家》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家》读后感共13篇

  《家》读后感 篇1

  巴金是我们妇孺皆知的一位伟大的作家。他笔下的《家》又描绘了怎样的一幅历史背景呢?

  《家》中点出了两个极端的人物。一个是以自我为中心,随心所欲的封建制度的随从者----高老太爷;另一个则是反封建,崇尚新思想的民主青年-----高觉慧。故事就由这儿展开。

  小说中觉新是一个言听计从的人,不敢反抗只会逆来顺受,最后造成悲剧的产生。但我最敬佩的人物就是觉慧,因为“五四运动”使他成为一个激进青年,敢于反抗高老太爷的旨意,反对封建。在我看来,他是一个不屈不挠的民主先驱者,是一个充满朝气的先进青年,是一个热情勇敢的叛逆者。

  书中描绘的时代是封建时代,迂腐的时代。他们家中的情景就能代表当时整个中国的情形。富贵人家的男孩可以到学堂里读书,女孩只能呆在家里老老实实的做一个淑女,生女孩就是为别人家生的,总要嫁人,“无才便是德”,家中的钱主要给男孩使用。这就是封建社会的灾难。

  记得我小的时候,家里没有弟弟,同村的人看待我们的眼光就是不一般。他们对女孩的偏见就是封建残毒。更让人不能接受的是自己的父母都有点看不起自己的女儿,现在,有的女孩年龄不大竟已经外出打工挣钱。想想书里的事,看看眼前的'景,我觉得自己很幸运,爸爸妈妈的思想很先进,我为有这样的父母而骄傲,自豪!更主要的还是当今的时代不同了。教育面对所有人,让有志之士能充分发挥他们的潜能。所以我觉得,在学校里应当不懈努力,不断进步,全面发展,把握着美好的时光,将来成为社会的栋梁。巴金笔下的社会是一个充斥着封建腐臭的社会,叫人喘不过气来。和现代的社会比起来,封建社会确实要永埋地下!

  在新中国六十年华诞之际,再读《家》,我们的心会为之一颤,让我们昂起头向前走,向着美好的未来冲刺,去创造祖国崭新的明天!

  《家》读后感 篇2

  忽然想起以前读过的一本席慕荣的《槭树下的家》,文章描写了一个温馨的、幸福的家庭,另人羡慕,于是我翻找出那本书又读了一遍,那种喜欢亦如最初的时候。那是她的一本散文,我很喜欢那种类似淡淡的感觉,这种感觉就像一个温暖的午后,坐在阳光里细细地品茶,淡淡的、幸福的味道。

  在一个夏日的清晨,她被鸟的鸣声吵醒。几十只小鸟在窗外的槭树上集合吵闹,那声音特别细又特别娇,可以听出来它们的雀悦和欢喜。而且孩子们也开始唱歌了,就在窗外的槭树下。仔细分辨,孩子们有的坐在矮墙上,有的是趴在树上,他们不时发出叽叽咯咯地笑声,那种极单纯的快乐。席慕容在文章中,把孩子们清脆和圆润的笑声比喻成“像荷叶上的露珠,风吹过来就滑来滑去,圆滚滚的,晶亮亮的,一直不肯安静下来……”把无形的声音比作有形有色的露珠,这种瞬间的感觉,她都能及时扑捉,表现了席慕荣细腻的笔法和敏锐的情怀。

  她说:“原来平凡的人生里竟然有着丰盈的美,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她的心中因而常常充满了感动与感谢。

  在文中丈夫呵止孩子们“小声一点儿”。她把这平常人也都有过的,平平淡淡又细致入微地关爱当作了一杯美酒,细细地品味。她写道:“其实这时,我已经完全醒了,可是我愿意假装安静地躺在床上,享受他给我的关怀。我把脸贴近他的枕头上,呼吸着我最熟悉的气息,枕头套的布料细腻而光滑,触到我的脸颊上,有一种很舒服的凉意,这就是我的家,我的亲人,我热烈地爱着的生命和生活”。我只想在自己那样熟悉和那样亲切的环境里,在和自己极为相似的.人群里,安心地生活,安心地爱与被爱……

  她的感情,她的感性,字里行间里的感动,都柔柔敲打我的心。我不知道是不是等我老去的时候再读一遍她的文字会更加有共鸣,我现在能体会到的也仅仅是她生命的一部分,青涩的情感就是这样被文字装扮的。幸福是从小事中汲取快乐的能力。我想,她是幸福的,身边的点点滴滴,都在她的心里。

  我想我也会是幸福的,在读过她的书、她的人生之后,在体会她的体会之后。

  《家》读后感 篇3

  这本书主要是说,世界上有很多出色的演员,如:“完成自己的梦想─飞机的郑爷爷”、“发明电灯的─爱迪生”等,他们都是经过好几次努力才有今天的成就,绝不会因为两、三次的失败就放弃!

  郑爷爷从小就喜欢飞机,为了完成梦想,他不怕苦,终于,花了几十年的时间,发明了一架轻航机,那年,他已经六十六岁了,记者问他一句话:“你是怎么做到的?”他只说了一句话:“必须不怕失败!”这让我想起老师曾经给我们看过的'一张图片,那张图片名称叫:“你永远不知道,你离成功多近?”图片里有两个人在挖钻石,第一位一直挖不到钻石,于是垂头丧气的回家去,但他却不知,只要再多敲一下,就能挖到宝藏!第二个人,虽然离钻石还有一大段距离,他却不放弃的一直挖,相信过不久,他就能成功了!我想这正是所谓“不放弃的精神吧!”

  爱迪生从小虽然在学校成绩不是很好,他为了发明电灯,前前后后一共实验了一千七百多次!,有人问他说:“你实验这们多次,如果试了五千多次,都没成功呢?”爱迪生却说:“至少我知道这五千多种东西不会发亮啊!”,我觉得他的想法很特别,因为他能“正向思考”,看见别人看不见的地方,将想法付诸行动,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此外,心理科学家的研究早已证明:真正成功者,必须演活自己,“执著”是条件之一。波比曾说过:“执著的人拥有希望和未来”爱因斯坦、李时珍、吴承恩等等的人,都在考试上失败过,但他们坚持到底的执着特质,帮助他们迈向成功;“信心”是条件之二,老是期待别人对你的肯定,最后都会失望,所以,靠别人不如靠自己,别人或许不了解你,但你必须了解你自己,甚至肯定你自己;“兴趣”是演活自己的条件之三,找到了自己的兴趣,便可以知道自己的专长,有了自己的专长,生活才会有保障,有了以上三个条件,学习和做事才会有效率。

  看完了以上我的感想,你们还知道世界上更多出色的演员吗?,想知道的话就来跟我一起看这本:“做个让人激赏的少年生活家”吧!

  《家》读后感 篇4

  在生活中处处都有美德少年,诚实的人是“美德少年”,孝顺的人是“美德少年”,乐于助人的人是“美德少年”,坚强的人是“美德少年”……

  这几天,我在读《美德少年文学故事丛书系列之肩挑一个家》这本书。它讲了100位美德少年的故事,有立夏、那身西服好帅、“小太阳”、走进大别山等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给世界最美好的》。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和我同龄的女孩在****爷爷的母校——泰州大浦中心小学上学,她总想着怎么为班级服务、为学校服务、为同学服务、为老人服务。从小学一年级以来,她就一直负责黑板报,每次她都反复端详修改,直到找不到一点差错才回家。还有一次,她们班中秋节组织去敬老院,她就带头唱歌让老人们高兴。临走的时候她还带头出钱卖月饼送给老人,使他们中秋节不孤单。“给世界最美好的”是她的座右铭,她就是乐于奉献的小姑娘——丁悦媛。

  《肩挑一个家》里有许多这样的的孩子,有的`父母离婚,把他们丢在奶奶家;也有一些孩子父母双亡,爷爷奶奶收养了他;还有一些孩子父母生病了,他们挑起了这个家;比起他们,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却还身在福中不知福的我们,那就太不应该了。

  忽然想起我读过的《妈妈不是我的佣人》,书中的阿章觉得妈妈帮他洗衣服是理所当然的,妈妈帮他整理屋子,妈妈照顾他是应该的……

  书中的阿章是这样,我有的时候不也这样吗?用完纸随便往地上一摔,心想妈妈会帮我捡的;我的袜子从来不自己洗,总要妈妈帮我洗,吃晚饭,从没想过帮妈妈收拾收拾桌子……

  对照丁悦媛的行为,我感到格外惭愧。作为独生子女,不仅有爸爸妈妈爱我们,还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疼我们,他们都把我们当小皇帝宠着,他们不让我们做任何事情,是因为他们爱我们。我们不能依仗他们爱我们就什么都不做,把他们当做我们的佣人使。我想“感恩”、“回报”在我们这一代人身上体现得太少了

  真的,从现在开始,我们应该学着“给”了。

  《家》读后感 篇5

  文章是以一种旁观者的角度来描写女主人公玛特廖娜,虽然有自己本人的经历渗透在其中,但是作者把叙述者“我”的角色作用,把他作为一种客观视角,来与后面周围人对玛特廖娜的看法相对比。

  “我”从监狱里出来后来到了一个偏僻的村落,四处都找不到满意的房子借住,帮忙的好心人最后才把他带到玛特廖娜的家。玛特廖娜的家四处破败,有门但形同虚设,大家都知道怎么进去,说明即使她家烂成这样,也有许多人前来拜访,也是所有人都来托她帮忙导致的结果。屋子内部也没有反转的好到哪里去,一样残破不堪,屋内阴森昏暗,墙体剥落,厨房里满是蟑螂,就连镜子都模糊不清。而住在这屋内的玛特廖娜最宝贵的就是开头提到的盖在她枯槁身躯上的一团破烂东西。这样的一个年迈花甲、腿脚不便的老太婆,却是大家有麻烦事、有苦力活要干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人。谁家的地要耕了,是找她;谁家的庄稼要收成了,是找她;集体农庄的活没干完,是找她……玛特廖娜热心肠地都照单全收,干得比谁都多,却从来不收报酬。明明已经不是集体农庄的人了,却还要被粗声粗气地拉去干活,并且自带工具,她虽有抱怨,可还是第二天一早就出门了。

  好人没有好报。如此大德大善的人仍然得不到命运的垂帘。辛辛苦苦拿到了一点点抚恤金,周围人就风言风语,做个礼拜的小锅也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偷走,更别说她那个一直记恨她的法捷了,处处为难她,最后还连房子都要拿走。

  虔诚的教徒、好心的老妇人最后死在她生平最害怕的东西之下。死后还要遭受各种各样无凭无据、乱七八糟的.诋毁,虚情假意的眼泪和追悼,死后都无法得到完全的平静。

  一个用毕生良善在普渡众人的人,是这整个村庄的良心。可就像至善的耶稣也被钉死一般,玛特廖娜也没得善终。不是说善良不被提倡,而是说即使这样善良也是最被需要的。尘世浑浊,一滴两滴千滴万滴,集腋成裘,总有淤水变清澈的一天。像玛特廖娜这样的人也许会被那些愚民所渐渐遗忘,却在“我”和我们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迹。

  《家》读后感 篇6

  无论是在白天或是黑夜,世界都有两个不同的面目,为着两种不同的人而存在。——题记

  《家》是巴金的代表作,是《激流三部曲》中最成功的一部,因为我对这本书的了解并不深,可当我真正打开的时候,它却给我带来了许多惊喜。

  《家》主要述说了一个大家庭在封建制度、礼俗、乐教的影响下慢慢败落、衰竭、凋亡,就像一只虫子慢慢蛀空一口洁白的牙齿,而封建社会制度就是这只可恶的虫子,葬送了无数条鲜活的生命,令我不寒而栗。

  觉新是高家的长子长孙,因他特殊的身份,常常受到封建与新青年主义的两头压榨,他不仅失去了自己的青春,还失去了瑞钰和梅两个他最爱的女人。瑞钰临产的时候,她在月房里痛苦地大叫,她那时最需要的人便是觉新,她在门里,他在门外,仅仅一门之隔却无比的遥远,隔着爱与恨,隔着死亡与诀别,隔着痛苦与悲伤,更是隔着封建礼俗。其实觉新就是一个活例子,他亲手断送了自己的青春、幸福、未来,他也曾反抗,也曾有过新思想,可却被现实打得面目全非。

  觉新并非是单纯的一个人,而是这样腐朽的社会下造成的悲剧人物的缩影。他的矛盾、他的不幸是许许多多同龄人所经历的,他们无法选择自己的人生,这是由自己的懦弱带来的不幸,由时代带来的悲剧,这是一条血路,一条由无数青年的尸体堆砌成的.血路。一些哭声,一些话,一些眼泪,一些人,就把这些年轻的、鲜活的生命埋葬,令人痛心疾首。

  对比之下,觉慧要比觉新勇敢得多,他目睹了太多悲剧,他想反抗这一切,他要反抗这一切。他是勇敢的,他做了先行者,他离开了家,他挣脱开束缚了他的东西去了上海,就像甩掉一个可怕的阴影,没有一丝留恋。这也正应了他说的那句:“我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我要为自己把幸福争过来。”

  封建社会对人的迫害和地主阶级对农民的残酷剥削,它是罪恶的。而《家》这部作品正是对摧残人青春的封建礼教和制度进行了控诉,对那些重压受苦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给予同情,对那些为自由生活而奋斗的人进行了支持。

  “宁做沥血歌唱的鸟,不做沉默无声的鱼。”开始反抗命运的不公,寻求自我的反抗之路,哪怕前方有多少荆棘,我想苟活在淡血的活色中,会依稀看见微弱的光芒,真正的勇士,将更加奋然前行。

  《家》读后感 篇7

  读完一本书,有很多感想,想要写读后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巴金的《家》就是这样一本书,这样一本给我很多感想的书。我来谈谈我的感想吧!

  经过一个寒假的时间,我终于将巴金的《家》读完,这是一本反映了一个时代变迁的书。《家》以巴金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有血有肉、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巴金老爷爷透过对一个大家庭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旧制度的厌恶与憎恨,家只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通过家来痛斥了人与人在交往中黑暗、违心和奉承,通过三兄弟间性格的不同和对未来社会的不同看法进行了层层更加深入的分析,真让人眼前一亮。

  三兄弟中老大觉新的性格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懦弱到极点的那种人,在以前就称他为无抵抗主义,是旧社会、旧体制的积极的.拥护者;老二觉民则是站在老三觉慧那边,但他并不像觉慧那样冲动,有着沉稳的性格,对于进步先进思想十分接受,但意志不坚定,在必要的时候也会积极主动的争取幸福,从这点上来说我还是很欣赏他的;我最欣赏的是老三觉慧,他是一个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坚定不移的相信旧社会一定会过去,旧制度一定会被舍弃的有志青年,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使他和老大觉新的性格刚好背道而驰,就像两条平行线不可能有任何交叉点一样,也就注定着他们走的是截然不同的路。

  是的,在《家》中描述的这七十多个人物,各有各的鲜明特点,他们中大部分是旧社会、旧制度的拥护者,是当时社会的主流,但也有像觉民和觉慧这样少部分的旧社会、旧制度的批判者,进步先进思想的接受者。也就是有了这些人,才使五四后中国人民慢慢觉醒,开始接受新的思想和新的文化。

  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

  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无论什么事情发生我们心中都要有梦。

  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家》读后感 篇8

  我并非是个热爱看书的人,最先接触巴金先生的文章也只不过是教材书中的巴金先生的几篇节选,20年过去了,至今还记得学习《雷雨》时老师在课堂上的演绎,但唯一接触完整的一本书是今年寒假和儿子一起读的《家》。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

  《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家》让每一位读者热情,冲动和幼稚,《家》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不管碰到什么坎坷和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冲下去,千万别像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

  《家》读后感 篇9

  放寒假了,我要求小朋友每天写一篇日记,小朋友很愁,不知道怎么写,每天写上三四句话来敷衍我,批评他,小朋友很委屈:“天天都要写,我没有啥可写的呀。”我举了N多例子,而且还给他示范写了几篇日记。可是,写日记对小朋友来说依然是一件很难的事。这本别具一格的日记体故事书,像一场及时雨,让小朋友写日记有了很好的范本。

  这本名为《法老的探险家》讲述了一名叫米内迈斯的孤儿所经历的一次艰险而又奇妙的冒险之旅。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10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的历史故事。故事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把书推荐给小朋友,告诉他这本书可以教会他写日记,闻听此言,素来喜欢科普类书籍的小朋友有了兴趣,拿过书,随手翻看起来。小朋友先是坐在火炉边看的,看了一会儿,就跑到了沙发上,捧着书,窝在沙发里读起来,小朋友有个不好的习惯,遇到喜欢的书,就会窝在沙发里,找一个最舒服的姿势,认真地读。他这一读,就一直读到了我叫他吃晚饭,小朋友还在津津有味地读着,我喊了好几声,小朋友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了书本,问他读了多少了,小朋友答已经读了40几页了。小朋友素来对文学故事类书不感兴趣,想来,是这本书别具一格的日记体形式吸引了他吧?

  这是我和咱家小朋友第一次读到的日记体形式的故事书,很喜欢这种形式,既适合短时间的'快速阅读,也适合慢慢地细读,领略历史的精彩。简短的日记体形式的叙述方式让小读者们非常地喜欢,故事文字朴实无华,平中见奇,这是我非常喜欢的风格,也是小朋友书写日记的范本。

  希望我家小朋友能够以本书为范本,早日学会写日记,这将是我们读这本书的最大收获。

  《家》读后感 篇10

  《柳家大院》是老舍笔下的一部短篇小说,讲述了柳家大院里各色人物的生活,重点讲述了张家、王家和“我”家在大院里生活。

  作品中的主人公“我”是个算命先生,一天也抓弄个三毛五毛的,老伴儿早死了,儿子拉洋车,日子还算过得去。“我”在柳家大院里算是个“文明人”,但我并不像老王那样总也吹胡子瞪眼睛,更不会对儿媳妇挑鼻子弄眼睛,摆派头,折磨儿媳妇。因此,“我”这个“文明人”很同情王家的那个像窝窝头的小媳妇。

  不光作品中的.“我”同情小媳妇,当我读完这篇小说的时候,我也十分同情小媳妇,并且对她周围的人充满了愤恨,特别是老王、小姑子二妞和丈夫小王。他们都是她的亲人,应该去照顾这个只有十七岁的弱小的小媳妇,可他们不但没有这样做,还处处为难小媳妇。

  我就想不明白,为什么丈夫可以打妻子,怎么就下得去手呢?为什么小姑子总是搬弄是非来欺负嫂子?难道她就不是一个女人吗?她没有嫁出去的那一天吗?她就不怕以后有同嫂子一样的命运吗?小媳妇固然可怜,她死了也许会是一种解脱。但我觉得二妞更可怜。因为,她不曾想过自己将来的命运,她不会善待别人,她还并不知道,她所看见的就是自己未来的命运。更可笑的是,她还不知道父亲要把她打发了,进点彩礼,然后给儿子续一房,卖个三百二百的除给儿子续妻之外,自己也得留点棺材本儿了。

  可见,当时的社会,女子的地位有多么的低微,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亡从子,终没有自己做主的时候,自己受的苦,也只有自己知道。而且女人与女人之间都不存在互相的关爱。真的是一件很可悲的事。

  虽然,作品中的悲剧性很强,但作者笔下的文字却表现得不那么强烈,文中没有华丽的语言,平实而又有地道的京味,全文的语言都很幽默,使得文章更具有了讽刺意味。使人读后没有思想感情的波折,却能使人有深深地伤感!

  《家》读后感 篇11

  暑假期间,我读了《家》这本小说,体会到了封建社会的残酷无情,为书中的主人公而悲愤感动。

  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强化了全书主旨。

  《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歌颂。

  《家》这本书真是一部反映历史的好书!

  《家》读后感 篇12

  读完了席慕容的《槭树下的家》。

  这不是她的诗集,而是一本散文集。正如书名,里面很多文章都涉及到

  她的家和家人。这让我更全面的了解了这位女诗人。

  她很会画画。

  1966年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于比利时布鲁塞尔皇家艺术学院,多次获金牌奖。在绘画上,席慕容有很强的企图心,她付出了多少努力,我们可以从<悠长的等待>一文中找到答案。

  她不会做面点。

  “我急着要给读小学的`女儿送中饭。小红帆布包里装着热热的便当, 还 放了水壶、水果和几片小饼干。”《黄梁梦里》

  “对于想给女儿童年一份幸福感的努力,终于在满厨房的面糊、满垃圾箱的蛋壳以及满冰箱的”艺术珍品“的浩劫中结束,一如我那首诗的结局:一定有些什么 在叶落之后 是我所必须放弃的” ,《刘家炸酱面》一文,席慕容用幽默自嘲的语言写了自己为孩子们制作糕点的事情,虽然最后以失败告终,但我们读懂了那颗爱孩子的心。

  她想唱可是不敢唱。

  我自己觉得我的嗓子还不错,可是,因为有一个专修声乐的姊姊,因为她有着一副珠圆玉润得天独厚的歌喉,所以,从小在家里,我们这些其他的儿女就都养成了小声唱歌的习惯,偶尔忘形了,大声地唱了几句,母亲就会从隔壁屋子里问过来:“怎么?又牙疼了吗?”我们就只好噤声了。《说梦》

  她是要写一辈子情诗的艺术家。

  她说,“30岁的时候,曾有人问我说‘你总不能写情诗写到50岁吧’,现在我已经60多岁了。我想说不是只有少女才有情怀,老人也有,我还是在写情诗,而且还在写爱情,想念从前的爱情,为什么不能到了六十几岁还在想念爱情?”,现在70多岁的席慕容还在写着情诗。

  她的丈夫刘海北于20xx年去世。在席慕蓉新的作品集中,有许多首诗就是写给她过世的丈夫,她说:“对我来说,爱情和时间一样,永远都只能追悔。我年轻的时候可能追悔爱情,现在追悔的是40年的婚姻,我怎么没有更多地去爱这个人,怎么没有更加去珍惜这个人。后来才知道,原来我错过的不是只有我的青春,我错过的是我唯一仅有的、整整的一生。”

  《家》读后感 篇13

  最近正在看一篇长篇小说:巴金的激流三部曲《家》、《春》、《秋》。虽然暂时只看完《家》这篇,发现巴金老爷爷对其中的人物刻画可谓是活灵活现、惟妙惟肖,让我铭记于心。深刻的感受到巴金老爷爷不愧为伟大的作家。

  现在正在读第二本,当我读完第一本《家》后,给我的感觉真可谓身临其境,巴金老爷爷透过对一个大家庭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旧制度的厌恶与憎恨,痛斥了人与人在交往中黑暗、违心和奉承,通过三兄弟间性格的不同和对未来社会的不同看法进行了层层更加深入的分析,真让人眼前一亮。在三兄弟中我最欣赏的是老三觉慧他是一个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坚定不移的相信旧社会一定会过去,旧制度一定会被舍弃的有志青年,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使他和老大觉新的性格刚好背道而驰,就像两条平行线不可能有任何交叉点一样,也就注定着他们走的是截然不同的路,老大觉新的性格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懦弱到极点的那种人,在以前就称他为“无抵抗主义”,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导致他身边最亲的人死的死,走的走。虽然他感到无比的痛苦,但这种痛苦却并没有让他改变自己的性格,只是在思想上有了些许转变,但这种转变并不足以让他有所行动,他还保留着那分懦弱。而三兄弟中的老二觉民则是站在觉慧那边,但他并不象觉慧那样冲动,有着沉稳的'性格,在必要的时候也回积极主动的争取幸福,从这点上来说我还是很欣赏他的。因此在整个大家庭中,只有觉民和觉慧站在同一阵线上的,其他人则全是旧社会,旧体制的拥护者,可见觉民、觉慧和这个大家庭的隔阂有多么深,所以觉慧除了恨透了这个旧社会、旧体制外,也恨透了这个只有旧体制和旧制度的大家庭,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以此表明他抵抗这个旧社会的决心。

  整本书就是围绕着觉民、觉慧两兄弟怎么和那个旧社会、旧制度作斗争并最终获得胜利的故事,整篇文章以“家”为主题贯穿始终,让人看了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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