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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在人间》有感

时间:2024-05-22 16:57:41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在人间》有感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在人间》有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在人间》有感1

  一开始,弱小的阿廖沙初次步入社会就遇到了期软怕硬的萨沙;油腔虚伪的老板和掌柜和空虚无聊的厨娘。

  但是在厨娘死后,阿廖沙决心要离开这,可是很不幸,阿廖沙因一时大意弄伤了胳膊;当天被送进了医院;在医院里他想他的外祖母,他想写信给他的外祖母,由于他胳膊伤了,不能写,他坐在床头,后来他不知不觉的睡着;他一睁眼外祖母就把他带回了家。但弱小的阿廖沙一回家就听到了许多坏消息,但这些事并吓不到他,因为他已是一个经历了许多挫折的小大人。

  阿廖沙这个可怜的孩子,在新朝鞋店里受了许多苦,但被外祖母带去了另一个魔鬼世界,也就是阿廖沙的姨婆那里,在那当学徒也受尽了姨婆一家人的'责骂,阿廖沙被逼离开,又去了善良号小船当洗碗工,而且厨师思慕蕾对他很好,并给他书刊;让他读给他知识,可是有人对他使坏,把他赶下船。

  阿廖沙人十分老实,却经常被人捉弄;弄的十分狼狈,但他无能为力。

  阿廖沙这个失去亲人的可怜孩子,过着艰难困苦的生活,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他会过的很愉快。

读《在人间》有感2

  在《人间失格》这本书里,会让我们感受到:太宰治用它最纯粹的文字去表达他最澄澈的感受。

  “太宰文学”也被称为“弱者的文学”。就像他在《蓄犬论》里谈到到过:“艺术家本来就应该是弱者的伙伴——弱者的朋友。这就是出发点,这就是目的。”太宰治更多的是用懦弱作为长矛,向伪善的人和社会宣战。

  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只觉得从小开始,叶藏就活的太累了。小小年纪便知道了太多的人的功利和虚伪,于是他便小心翼翼的活着。就算是面对至亲至爱,也是逢场作戏,面带假笑的去讨好他们,不会拒绝,同时伪装自己的格格不入。甚至故意把自己变成滑稽搞笑的丑角,来换取别人的目光与喜爱。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掩盖住自己的格格不入,并且汲取一些微不足道的安全感。可是他的伪装只会让他更加恐惧人类,更加知道他的与众不同自己异化自己,从而变成“人间失格人。”

  等长大了再次品读这本书的时候,这些文字连同主人公叶藏这个人都生动了起来。他们就好像以“同谋犯”的身份闯进我的内心——更是那个我心里刻意隐藏起来的角落。

  叶藏就像是我们每个人心里那个渴望别人赞同和认可,不想逆来顺受却只好随波逐流的孩子。这样的他们通常不会拒绝别人,或许也是碍于情面,犹豫不决的考虑会不会得罪人,是不是会让人不开心。小心又懦弱。后来长大成熟了一点了,学了独立思考和关注自身了,却发现自己跟身边的人格格不入。

  “真是个听话的好孩子。”于我,这句话就是小时候最想听到的一句话。小时候我是以听话为荣的,把它奉为圭臬,每当大人们夸奖一句我听话的赞扬时,即使我神色从容,内心也忍不住暗喜。

  只是长大后,我逐渐发觉,所谓“听话”的意思,去除它被粉饰的那一层,更多像是它的`近义词“服从”。大人们用他们理想形象的模板来塑造意气风发我们。我们一味地听话,抹平我们的棱角,反而眼光更加狭窄,手脚更笨拙;因为你已经习惯了“服从”。比起让你独立完成一件事,你会更喜欢被别人指挥。

  《人间失格》的结尾,用的是酒馆老板娘的话结束:“我们所认识的阿叶,又诚实又乖巧,要不是喝酒的话,不,即使喝酒……也是一个神一样的好孩子哪。”所以不管是主人公叶藏,还是我们心里那个同样胆怯的“叶藏”,请都不要害怕;你要知道,或许你也曾是别人心里的榜样,或许你也为别人带来力量,或许你也是别人心里的光。

  前方有诗和花香,请不要纠结于我们眼前的混乱,相信自己——致我们心中的叶藏。

读《在人间》有感3

  如果你感觉生活疲惫又迷茫、烦躁又不甘,请打开《人间小满》这本书。书里都是简朴的人生箴言、温暖可爱的漫画、最抚人心的烟火气,还有治愈心灵的小欢喜。

  这本书共分为四部分,从烟火气到城市漫步、从忙里偷闲到人间快乐、从偶尔落寞到看透生活,告诉人们人生要过得平稳、开心。书中有300幅有趣的画作,配以简短的文字,图文并茂,珠联璧合。画面立意朴素,以寻常生活的点滴描绘人生的欢喜和自在。有人称书里有“汪曾祺笔下的人间烟火,苏东坡式的人生哲学,季羡林文字里的人生智慧”。

  平凡的'生活需要理想来点缀,期待是生活的重要驱动,但理想远离实际,只能叫“空想”。把欲望收回来一些,把梦想缩小一点,目标小一点,生活更惬意。

  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人患有抑郁症,经常听到某个偶像因抑郁症香消玉殒的新闻。谁都有过幽暗的岁月,谁都有过无言以对的时光,有些事不必当真,每个人的生活都有鸡毛,所以要正确看待生活中的人和事,学会珍惜眼前、活在当下。

  大多数人的生活都是日复一日,一餐一饭。我们要在忙碌的生活中,以小小的趣味打发平淡的时光。陪孩子玩耍,享天伦之乐;在湖边垂钓,品片刻静谧;约三五好友,吃蟹赏菊、围炉夜话,找到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

  作家杨绛曾说:“人生真正的幸福,不过是灯火阑珊的温暖和柴米油盐的充实。”月盈则亏,水满则溢。日有小暖,心怀热爱,不急不躁,张弛有度。小满才是人生最好的状态。

读《在人间》有感4

  这本书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写的是从1971年到1984年阿廖沙的生活经历,这时候,主人公阿廖沙的家境十分贫寒,一日三餐都不可以保证,这时候,阿廖沙就与母亲一起上山采野果卖了钱去糊口,他年轻时当过绘图师的学徒,还当过一艘船上的洗碗工,甚至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过交道,这便给他带来了丰富了许多阅历,再加上他年幼十分热爱读书,他便立下了一个志愿——要做一个坚强的人,永远不被恶劣的环境所屈服,长大后便离开了故乡。《在人间》这本书不仅写了当时阶层人民的心理和习惯,更描写了劳动人民的悲惨生活和他们的那身残志不残的品格,那与生存环境抗争的勇气。

  《在人间》不仅是高尔基当时的自传,还是带有文学色彩的当时的x历史,反映了x工业资本主义成长引起的小资产阶段手工业的瓦解过程,其中高尔基就是当时被压迫的阶级劳动人民的代表,饱经了风霜。就虽然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创造出了一些上进而自强的人,高尔基就是其中之一。

  “我必须把自己改变一下,要不然我便会毁灭……”在那种阴郁的秋天,那种不但见不

  到太阳,甚至感觉不到太阳,连太阳都忘记了的日子里,我常常有机会徘徊在森林中,迷失

  了道路,走到没有人径的'地方,我已倦于寻找,但仍咬紧着牙齿,顺着茂丛、枯枝、沼泽地

  滑溜的草墩,向前直跑。终有一天会走出一条路的。“我就决定照这样干。这年秋天,我怀着也许可以设法上学读书的希望,出发到喀山去了。”

  这几段是《在人间》最后一章写的阿廖沙离开了自己的家乡,不被环境而畏惧,立志报效祖国,成为社会的栋梁,前往喀山去读书学习了。

  文中的阿廖沙有着许多美好的品质,当他遇到困难的时候,不会放弃,而是用着大无畏的进取精神一直不懈地努力勇敢地奋斗下去,虽然他的家庭环境十分恶劣,但是他勇敢地与外界环境抗争,取得了丰硕的硕果。

  这本书值得我们学习的是高尔基的品质,虽然他生活在一个恶劣的环境,衣食不保,却有着一颗向上的心,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不惜一切,克服了种种困难,到了喀山去读书。我们在学习生活中一样要这样,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不要总是想到放弃,要努力,不到黄河不死心,想着目标奋力拼搏,这样才能完成我们的美好理想。我们现在生活得和谐美满,不想当时的x战乱,所以我们更是要克服困难。想想,这一些芝麻大的困难算得了什么呢?

  比起高尔基的童年,我们是多么幸福啊!我们不是更应该珍惜现在有的美好生活吗?

读《在人间》有感5

  《我的大学》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之一,是一部有着深刻教育意义和巨大艺术魅力的作品,也是世界无产阶级的宝贵财富。

  本书描述了主人公怀着上大学的愿望来到喀山,梦想幻灭之后。不得不为生存而劳碌奔波,住大杂院,卖苦力,与小市民和大学生交朋友,从此喀山的贫民窟和码头成了他的社会大学。他无处居住,与人共用一张床板,在码头,杂货店等四处做工。后来,因接触大学生和秘密集团的成员以及西伯利亚放逐回来的革命者,思惟也发生了变化。他阅读革命民主主义和马克思民主主义著作,甚至参加革命流动,在革命者的引导下,挣脱了自杀的精神危机。十年他在思惟;学识;社会经验等方面都有了长足的提高。

  看完这本书,不禁使我想起上高中以来所碰到的困境,无数的压力使我的心情曾一度陷入焦急中。无奈之下,只能硬着头皮死撑着说:‘自己选的路,爬着也要走完’。现在想想,我的经历是那么的微不足道,我们都是平常人,而他却能在那个不平凡的年代,表现的那般不平凡,他树立了坚定的信念,他学会了重视自己,学习了他人之长,磨砺了不可摧毁的意志。

  对未来,他有清楚的打算,对当下,他踏踏实实的`勤奋学习;勤于思索;持之以恒。对过去,他无怨无悔,由于他曾全力以赴。面对艰难的糊口,他在书中写到:‘苦难的日子里我变得更加坚强,我并不奢望他人的施舍,也不渴求无意偶尔的好运降临,糊口环境越艰苦,越能磨练人的意志,增加人的聪明,这个道理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对话。的确如斯,这本书让我知道;在任何时候都不要抛却,抛却就即是失去。

读《在人间》有感6

  《在人间》这是一本有高尔基写的名著,是他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之一。

  这本书写了彼什科夫11岁到15岁的生活经历。故事由彼什科夫的母亲去世、外公破产开始。从外公把他送到鞋店当学徒起,他便开始了自己的谋生之路,然而,他并不想干修鞋做靴这种活,于是,他逃跑了。他这么小就出来当学徒养活自己太不可思议了,我们11岁时还在读小学四年级呢。跟他想比,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啊!

  他先后两次被外公送到亲戚画师家里做杂工。给孩子洗尿布、擦地板等杂活,他几乎包囊了家里所有的杂物,然而,他不甚过寄人篱下的生活,两次他都选择了逃跑。

  在此期间,他先后两次登上轮船做洗碗工。第一次上船,他认识正直的厨师斯穆雷,在斯穆雷的帮助下,开始了读书。然而,他被下流的谢尔盖所陷害,被迫离开了游轮。后来成了一家圣像作坊的学徒。当学徒期间,他结识了各种形形式式人物。从手工作坊的画工到掌柜的,以及圣像鉴定家等。在那里他边读书,边学艺,他的思想渐渐成熟起来,经常有发表自己的观点,直到和掌柜的`产生矛盾以及与亲戚画师(画师待他不错)的再次相遇,他离开作坊去做了工程的监工。在做监工时,他思想更加成熟了,正如书中,“我要有所作为,不然将没有出息。”他选择了去喀山寻找上学念书的机会。

  书中最后写道:“在阴沉的秋天。我不止一次在林子里走来走去寻路。只能咬紧牙关笔直走去,循着密林,踏着腐烂的枯枝和滑溜溜的草地,最终会走上阳光大道的!”

  小说到这里结束了。可以想像,去求学的路上,彼什科夫也一定会碰壁,然而,他咬紧牙关,战胜了各种困难,最终,他成了世界无产阶级文学的第一个伟大代表,受到了列宁的赞誉。

  这部小说,写了一个孤儿艰难的谋生经历。作者对书中众多的人物进行细致的刻画,显得栩栩如生。真实地描述了普通俄国人困苦生活和他们日常生活中的苦闷,以及底层人民严峻、阴暗的生活。

  它不仅是一个少年的生活史,也是当时俄国社会的缩影。

  读完小说,我受到了很大启发。这正是老师所期待的那样,博览群书使人拥有一肚子的知识。彼什科夫这么小就要养活自己,面且热爱读书,无论在多么艰难的日子里,他都相想方设法的借书来读。而我们现在都是衣食无忧的快乐小孩,想看什么书都能够轻易得到,我们不应该好好珍惜吗?

读《在人间》有感7

  ——为一颗敏感柔弱的心建立起围墙

  “从孩提时代,我就一直在讨好周围的人,这是我对人类最后的求爱。”

  “不抵抗是罪吗?”

  “所谓世人,不就是你吗?”

  初次读完这本书后,我被其中抑郁的气氛压抑的喘不过气来。主人公大庭叶藏在自己内心游走徘徊的想法仿佛声声诘问在向我寻找一个答案。我想告诉他,不抵抗不是罪,做一个特立独行的人没有错,那些流言和嘲笑伤害不了你,你可以把他们都踩在脚下,强大到让世人来仰望你。

  可是我不能,这般说辞对于叶藏来说就像一碗没有什么用的鸡汤,表面看泛着营养的油花,喝下去却令人作呕。因为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讲,一个不友好的眼神都像箭一样将他伤害到体无完肤。

  这样的人,悲剧的结局似乎无解。而那些虚伪、狡诈、伪善、刻薄的人却看似拥有正常的人格,过着正常的轻松的'生活。

  为什么会这样?

  我了解到的这本书的读者可以粗略地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和叶藏一样拥有着边缘性的人格,自卑、胆小、对世界充满了恐惧与不安,他们在读到这本书时,是一种被揭穿了的恐惧、找到同类的欣喜、又有着一种自虐式的快感;第二种是现实中我们接触最多的人,他们将这样的懦弱和痛苦理解为无病呻吟,完全不能理解一个人为什么会生活的如此用力;第三种,是我这样的文青,拥有着正常的性格、生活和社交,可是在看到主人公在发出“生而为人我很抱歉”的叹息时,却感到由衷的难过。

  能够想到这一点是令人十分压抑的,我们就像一群不安分的刺猬,不是在伤害别人就是在被伤害着。谁没有一颗敏感而柔软的心脏,只是我们不知不觉的在这片柔软外建立了一道围墙,偶尔的变换着自己的角色。

  我亲爱的朋友,在你是叶藏的时候,我还是希望你可以试着让自己变得强大。如果你做回了一个平常的人的复数,你是否可以多一点善意不去触碰别人的脆弱?

读《在人间》有感8

  1927年6月2日的颐和园静静的,鱼藻轩前徘徊着一位老人,他带着深度的眼镜,但厚厚的镜片掩不住眼中的疲惫,她深吸一口花香,再看了眼这世界,依然美好可他却满眼黑暗,他义无反顾的跳入水中,平静的回想一生,早年留洋学习数理,后回国任教研究哲学文学,在国家最黑暗的时候以病弱之躯做着最高尚的.学问,一生有所成就,足矣!王国维先生离去了,一位国学大师就此陨落,而他所留下的作品依然绽放着睿智的光芒,在静安先生留下的文化瑰宝中,最耀眼的便是《人间词话》。

  "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静安先生首提境界说,以境界之高低论诗之好坏,而何为境界呢?"境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为无境界"。作者追求真性情的诗词,虽唯情体物,穷极工巧也,可成为出色的词人,但只是锦衣彩妆的行尸走肉罢了,读来全无神韵,犹有隔靴搔痒,雾里看花之恨。

  "昔人论诗词,有景语情语之别,不知一切景语,皆情语也"。静安一破故人情景分说,提出情景交融的新思想。景物,意象皆为作者服务,故能以奴仆命风月,与花鸟共忧乐。

  对于古人的诗词创作,静安先生提出了"天才说","天才者,或数十年而一出,或数百年而一出,而又须济以学问,助之以德性,始能产真正之大学问",只有最高深的学问与最高尚之品格才能创作出流芳百世的文章,屈原,陶潜,苏轼无不如此。文人不仅该学富五车,出口成章,更需修身养性,陶冶情操。

  静安先生以过人的气魄,客观的态度评价了古人的诗词,以传统的词话形式,融入了自己的新思想,新观念,读来全无传统文人的偏执迂腐,更呈现了古典文学独有的'魅力,一方面批判了只有华美词藻而无内涵的糟粕,另一方面推崇豁人耳目至真至情的精华。对后来人的创作指明了方向。

  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合上书页,只能默念,斯人可贵。

读《在人间》有感9

  首先没办法不批评这本书的排版。给读者阅读体验实在不好:大概是为了符合整本书排版设计的美观,图说与正文的文字仅是细微的区别,又由于本书图文并茂,但图说释义部分与正文并不直接相关,导致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总是跳出正文停顿一下,确认到底是正文还是图书,才能继续阅读下去,如果只注意排版的美观而忽略了读者可能会产生阅读障碍的问题,恐怕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把赵老师所写字句的价值埋没了。

  赵冬梅老师攻宋史,但她的《人间烟火:掩埋在历史里的日常与人生》这本书讲的并不仅仅是宋朝。总的概括,讲的就是古代中国人的衣食住行,行走坐卧种种生活琐碎。在历史研究里,大人物大历史一直都占主流位置,随着考古发掘成果越来越多,发现的文献材料越来越多,还有对历史视野与认识的转变,学者们目光开始下移,从古人的日常生活中寻找历史的细节,再通过这些细节,重新还原中国历史的面貌,有上有下,有大人物也有小人物,这样的历史图景,不是更完整可观吗?遗憾的是,基于历史研究的严谨原则,以史料说话,但史料大部分是“成功者”有选择性留存下来的(这也是历史一直都以大人物大历史为主的原因之一),如果老百姓们的生活不是不值一提,到底从哪里去寻找他们的历史并且为他们书写历史呢?

  依然要说明,在没有摄影技术的过去,图像也是重要的纪事工具,这种纪事有有意与无意之分,所谓有意,如皇帝要求宫廷画师为其画像,记录丰功伟绩,比如记录各国前来朝贡或互市人物,方便辨认;但不是所有的绘画雕刻都是用于记录,不少是创作者自由发挥之作,基于现实生活的情况下。因而我们在观看古画的时候,其实也能从中看出当时的社会心态与日常生活来,并且比手稿文字更直观。这便算是无意。但要从这些图像中了解古人的社会面貌与生活日常,需要对历史十分熟悉,且有全面的认识。这样被历史埋没的小人物们,才能被我们发现,讨论和喜爱。因此,此书归纳古人的日常与人生是“掩埋在历史里”,确实贴切。

  虽说古人的生活看似过得好实际又不好,但有情趣的逸事值得一提。比如我最喜欢的曲水流觞(这其实不算逸事了),并不是现在所见的在某个小庭院里一小片区域的小水渠,随随便便流个水,放个酒杯了事。曲水流觞是古人以文酒会友,吟诗作赋的雅事。在大自然环绕中,大家席地而坐,将酒杯从上游放入水中,让其随水漂流,漂到谁面前,谁就将其捞起饮尽,而后赋诗一首,其乐无穷。不过我对书中认为赵孟頫所画的《兰亭修禊图》(局部),最左边一人在伸懒腰这一点想与赵老师商榷。画中共6人,左1以一个我们今人日常伸懒腰的姿态站着,左2、3两位顾着放酒与喝酒,右1(书童)与右3的眼光朝左1看去,右3文人更像在聆听什么,右2看似准备下笔,实则耳朵也没闲着。仅如此推测,左1在吟唱而非只是站起来伸伸懒腰。

  当然,古文人的雅事哪里只有曲水流觞这么一个活动,烤肉,抚琴都是常有的。除此之外,农、工、商民也有自己的生活轨迹,最意思的莫过于张择端《清明上河图》(虽然这张画当初是为了画给皇帝看,据说多多少少有些夸大盛世的粉饰),宋朝不同阶层不同行业不同活动一目了然。此书放了几个局部也特别有意思,正因如此图文并茂,历史的烟火气息透着书本弥漫到眼前。

  赵老师在书中给了我们一个启发。到底古代人间的历史有没有断层?没有。而且中国文化的延续,在餐桌,在饮食上。饮食首要依赖自然资源,依赖人口迁移(流动)与交流,又依赖加工制作技术,前二者依赖性比后者强,后者算是近现代时期才发展起来,它主要应对前二者对自然资源和大社会形势的依赖性。话又说回来,不管历史总是更迭着前进,衣食住行,柴米油盐酱醋茶等等这些人类基本需求,一直都在延续。

  时常自我感动于人间烟火这一说法。在我的意念里,人间烟火,是一种美好与感动。

  看,据说多多少少有些夸大盛世的粉饰),宋朝不同阶层不同行业不同活动一目了然。此书放了几个局部也特别有意思,正因如此图文并茂,历史的烟火气息透着书本弥漫到眼前。

  赵老师在书中给了我们一个启发。到底古代人间的历史有没有断层?没有。而且中国文化的延续,在餐桌,在饮食上。饮食首要依赖自然资源,依赖人口迁移(流动)与交流,又依赖加工制作技术,前二者依赖性比后者强,后者算是近现代时期才发展起来,它主要应对前二者对自然资源和大社会形势的依赖性。话又说回来,不管历史总是更迭着前进,衣食住行,柴米油盐酱醋茶等等这些人类基本需求,一直都在延续。

  时常自我感动于人间烟火这一说法。在我的意念里,人间烟火,是一种美好与感动。早上刚出笼的蒸包,豆汁油条,热气腾腾,香气四溢,这是人间烟火;晚上一家人围坐一桌,热热闹闹共享晚餐,菜肴清淡却温情满满,这是人间烟火;远山微暮,荷锄晚归,一眼望见村子里的袅袅炊烟,有妇人高呼儿女乳名声声入耳,这是人间烟火。

  人间烟火,只见这朴素无华的四个字,便早已让人心生感动,温暖升腾。我总是久久感怀于这人间的美好,她们是那么的让我迷恋。生活中的烟火气息,总能让我日渐浮躁的心灵趋向平实,重归宁静的心境。

  假如历史是一面镜子,它应该照进我们寻常百姓的日常与人生。北京大学历史系赵冬梅教授在近作《人间烟火》中,将古人的生活分割为“衣、食、住、行”四个片段,通过一个个图文并茂、沾染着人间烟火气的小故事,打捞那些虽代代相传却以碎片化面貌呈现、极易被湮没在历史尘埃的古人日常生活,让现代读者仿佛身临其境般真正感受到历史的温度。

  民以食为天。在中国人看来,似乎没有什么事情会比“吃”更重要。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我们似乎很难想象远古时代的华夏先民曾经历过漫长的与饥饿做斗争的.历史,然而,中国史书记载了千千万万饿死的人,他们无名无姓,只有一个冷冰冰的数字代替。整个华夏民族的饮食发达史,首要得益于食物种类的不断丰富与饮食结构的不断变化。在时间的推移中,中国人舌尖上的味道一点一滴丰富起来。

  多年前还在读大学时,有籍贯山西闻喜县的同学带来当地特产“闻喜煮饼”。那时的我并不知晋南民间所谓“煮饼”不是水煮,而是油炸出来的,同学也只笑而不语。从此,那个甜腻的味道让我这个吃货至今都不想再吃第二块。赵冬梅教授在书中将山西特产煮饼与古代的煮饼联系起来,讲述了饼这种主食在中国主食革命史上的地位,并借《世说新语》引出了曹魏时期“傅粉何郎”的典故,以及对沿袭至今的“北人食面、南人食米”的地域性饮食习惯的养成做了充分的说明。并通过《清明上河图》、《东宁梦华录》、《齐民要术》、《武林旧事》等或绘画、或典籍中记载的与饮食有关的记录,将古人的整个饮食结构变迁史向读者娓娓道来。

  缠足,是中国古代最大的陋习之一,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弓鞋就是当时缠足妇女所穿的一种小头鞋子,因鞋实在太小,时人又冠以“金莲”的美称,又因其多由罗绮绣成,又名“绣罗弓”。此后,为了满足男性的畸形“恋足癖”,也有女子主动缠足,抑或为了将自己标榜为不需要下田劳动的贵族小姐。因此,“三寸金莲”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已知中国古代首位歌颂妇人三寸金莲的文人是北宋大文豪苏东坡。与赵冬梅教授一样,苏东坡的伟岸形象在我心里瞬间坍塌。

  宋人郭茂倩辑录的《乐府诗集》中,有一首诗讲道:“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生动刻画了一个少小离家的普通老兵由于在古代长期戍边,不得不忍受骨肉分离痛苦的悲惨遭遇。以今人的眼光看来,除了当时的戍边制度的不健全,古时交通工具的不发达也是造成这种痛苦的原因之一。哪怕因宦海沉浮而宦游在外的官员也同样,他们要么与老兵一样忍受骨肉分离之痛,要么让妻儿承受路漫漫且危机四伏的痛苦。

  在这本充满治愈温情的《人间烟火》气中,赵冬梅教授从古人的衣食住行、行走坐卧等微观视角,对古代历史中个体命运的真实境况进行了解读与关照。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它没有枯燥地单纯讲述与记录历史的飞鸿雪爪,而是拣选了一些影响中国历史进程的典型案例,以故事的方式加以解读,展示出历史上客观真实的寻常生活,为读者开启了一个深入了解中国古代日常生活的历史与文化的通道!

  一本《人间烟火》,也许不能完全展现华夏民族的日常生活。但我们可以从中领悟的是,每个生命个体的每天生活,都将成为历史的一部分,不管它来自身体还是心灵。

读《在人间》有感10

  读了高尔基的三部曲,我更喜欢《在人间》这一本书,我觉得这本书就像是《童年》的后续一样很好看。

  书中主要讲述的内容是主人公是从小便生活在一个贫困的家庭,父亲死后,他便跟随母亲投奔外祖父家。不幸接二连三,外祖父破产了,他不得不走向“人间”,自行谋生。当时的他还不到十二岁!

  他在“人间”,什么活都干过:烧水、煮饭、洗碗、扫地、带孩子、跑堂、学徒、洗衣、搬运……还挨过打,住过院。总之他饱尝了“人间”的辛酸!

  他曾在一家鞋店打工的时候亲眼目睹了厨娘的死亡,耳闻老板、萨沙和其他店员的'小市民本色,当“生活向他透露出它难看的一面、虚假的一面……”可他并没有放弃自己而是迎难而上。他回到了外祖父和外祖母现在居住的地方。

  再后来,他自己找到了一份活,他的东家是外祖母的妹妹(也就是给外祖母妹妹做帮工)“他从来没有见到过像她一样的人,她是那么容易生气发火,还那么喜欢喋喋不休的去埋怨所有的人和事情。”她还用松明枝来毒打他,有一次从背上拔出了整整四十二根深深的木刺,并且她还用她那个不知疲倦的舌头去挖锯“我”外祖母的心,甚至还去撕咬外祖母的心。

  不止这些,他还将受到了很多我们无法想象的磨难。但是,阿廖沙面对困难没有选择放弃,而是选择了坚强面对,去正面迎战困难。

  看到这里,我觉得阿廖沙的童年过得很艰辛,一个又一个的不幸降临在他的身上。但他没有向困难屈服、自暴自弃……他很顽强、有自信、能吃苦、还很会思考,学习非常刻苦勤奋。

  我没有经历过像阿廖沙这样的童年,但是在我的成长道路上也遇到过一些小困难。我记得我第一次学自行车的时候,是妈妈在后面扶着我,跌了好几次,可疼了,妈妈一直鼓励着我,让我不要放弃。在妈妈的鼓励下我没有放弃,骑得越来越好,有一天学车的时候,妈妈扶着我的手突然撒开了,我终于独立骑自行车。人就要像学自行车一样从哪里摔倒就要从哪里爬起来。要勇于面对困难,不放弃。

  像这样的事情有很多,如果世界是平静那还有意思吗?

读《在人间》有感11

  看完《人间失格》,给人以很“丧”的感觉。

  《人间失格》和《斜阳》是日本作家太宰治知名度最高的作品。《人间失格》这部私小说(以第一人称的手法来叙事)无赖派文风十足。无赖是无用,不讲道理,刁滑强横的意思。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无赖派大多与颓唐的人物联系在一起,也就是“丧”。那种堕落无能,孤独自闭的感觉,十分符合当时民众的心态。“无赖派”也便就此兴起。

  主人公叶藏(他就是“我”),是讨好型人格。为了迎合别人的爱好,将自己贬低。他心思敏感,常常不自觉地猜测对方的想法,担心自己被人讨厌,被人抛弃。于是总是要讨好别人,之所以他有这样的人格,是因为在他的内心没有安全感。叶藏就是因为童年时期没有得到父母的正面肯定,所以终其一生都是在否定自己,不遗余力的讨好别人。并且早已放弃了对别人的信任。

  我十分讨厌叶藏。刚接触到这个人物的时候,我和大多数人一样,认为他“虚伪、懦弱、无能、自卑、怀才不遇。”然而过后一想,叶藏也大概这般讨厌自己吧,不然他为何五次自杀呢?知道自己的不堪,而又无力改变,才是最可怕的吧。看到最真实,最丑陋的自己,死或许是一种解脱与饶恕。饶恕自己,也放过这个世界。他要是活着,他的懦弱与无能也会让他成为活在社会上的异类,像蟾蜍。

  他说过:“今年我才满二十七岁,因为头发花的缘故,人们大都认为我已经四十有余。”叶藏才二十七岁,就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尝尽了人生百味,从一个衣食无忧,不知道什么是饥饿的小少爷,变成了社会上的.残渣败类。他最后的结局也很惨淡,被最亲密的人哄骗进入了精神病院,只留下了一本手记。

  “懦夫,连幸福都害怕,碰到棉花也会受伤,有时还会被幸福所伤。”这是一种对即将拥有的东西,未来可能会再次失去,所带来的失落的吧。“我若不曾见过太阳,那我本可以容忍黑暗”。“可美好的东西一旦触碰,便戒不掉了。既然如此,何不当个懦夫,蜷缩在属于我的黑暗里。”我想,这应该也是对叶藏内心的解读吧。

  《人间失格》一场盛大的自我告白。

读《在人间》有感12

  《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就在看不到希望的地方,分明有一双犀利的双眼,探寻着智慧的光芒,那就是主人公渴望出路与改变的双眼。他生活在他们中间,独立着,总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揣测生活的意义。他的思想被书引领着,生活在另一个广阔而自由的天地。书中的世界与现实的强烈反差,也常使他苦恼,外祖母美好的心灵与玛戈尔王后高尚的情操成为他日后回忆的主角。

  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坚持看书。“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书犹药也,善读者可以医愚”。对书籍的酷爱,开启了高尔基愚昧的头脑。一个用书籍填补思想贫瘠的人,反抗着周围的种种不协调,主人公厌恶了身边的丑陋与粗俗,向往一种纯洁,美好的生活。“我必须寻求一种新而好的生活,不然我就会毁灭。”带着一种更高的追求,他走上了去学校求学的道路。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当然,这自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 高尔基的勤勉、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迥然不同。有的人家藏万卷,却腹无点墨;有的人穷如乞丐,却也能满腹经纶,不断丰富自己“贫瘠”的头脑。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鹤立鸡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但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人有所追求,给人崇高的信仰。

  高尔基在他的大学里无情地吸吮着社会发展创造的各种财富。在病态社会里的毒瘤,完全没有腐蚀掉他童年岁月里的思考,在人间,他似荷花,出淤泥而不染。

  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读完《在人间》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心灵如雨后的晴空,清新、明净,一片蔚蓝......

读《在人间》有感13

  汪曾祺的书零零碎碎地读过一些,总觉得应当是散落在人间的月亮碎片,皎洁纯净,发着光令人心旷神怡。再读《人间草木》,便在其间看到了散落的光辉和烟火人间。

  “味道甚至是难于记忆的,只有你又闻到它你才能记起它的全部情感和意蕴。”史铁生在他的《我与地坛》里说过。汪曾祺回忆起江阴的那个有着浓厚果香的水果店,我想那个鲜活地立在江南小镇上的水果店,可能站在了一条胡同口,门口或许挂了一块破旧了的旗,就单单写了一个“果”字,或许有一个木制的牌子,上书“百香阁”,做工就精良了不少,文字也比单单一个“果”字文雅细致了许多。但是时令水果的店,没有几十年历史也是撑不起木制匾的`,转念一想,有着如此深厚的果香,那应当有着许久历史,果香深深地浸到了做墙的木头板子里,果香和木头香气一起蕴孕。店门口是齐膝的门槛,不小心就要栽个跟头,一排排的果架上摆放着用篮子装着的时令水果,也许有十几种,也许只有几种。门口的台阶趴着一只狗,眼睛是亮的,和水果店里的葡萄一样,亮晶晶、水灵灵。买了一篮水果,店里卖水果的姑娘急忙赠了一小把枇杷叶,这姑娘,可能是戴望舒在雨巷里遇到过的,撑着油纸伞,慢慢悠悠走过,也可能是村上春树在晴朗天气里遇到的百分百女孩。店门外是黄昏的炊烟,胡同里洗洗涮涮的声音,散落一地的人家烟火气。

  汪曾祺说:“我后来到过很多地方,走进过很多水果店,都没有这家水果店的浓厚的果香。”大约气味与彼时的心境都是相关的,果香浓郁的那段日子,他说,“那年我正在恋爱,初恋。”

  汪曾祺的文字从来都是人间草木清香里慢慢走出来的,平淡如饮白水,越来越只依赖平淡的必需的生命点缀。就像夏天的一场雨,雨后清晨,暖暖的小小的水汽块儿触碰着肌肤,周围荡漾着花香与植物生气。

  于是又想起他《昆明的雨》,雨季和缅桂花都是绵长又柔软。云南的雨季饱满清亮,天空永远都是高远又纯净,乌云黑得很有层次感,里面应当是充满了雨水吧,滴完了雨水,还是慢慢悠悠地飘在空气里,白得耀眼,这时候世界上又都是亮的,露珠闪着奇异的光,色彩热烈。常常想起两年前的夏天,坐在有着小院子的二楼,院子里一棵缅桂花,一棵紫薇,都长了三层楼高,从二楼走廊和露台一伸手就摘地到。常常是有雨的下午,坐在二楼自习室为高考奋战,小楼建在水中央,稍一俯身便可看到窗外芦苇在雨中摇晃,雨滴打在睡莲叶子上,在上面滚了两圈,院子里的缅桂花香味一阵阵飘过,雨滴滴答答的声音,在书卷里长出一个缱绻的雨季。

  此刻不想读诗,只想看草木,看琐碎的平常,于是世间万物远没有一棵树、一种食物、一种气味更重要的了,即使在混乱的年代,孟夏仍有草木长。

读《在人间》有感14

  我深知,当茧里的生灵背上裂出翅膀,头上滋出触角时,它要承受刺骨的痛;我深信,当它破茧而出的时候,作为一只蝴蝶,它会为它的成功蜕变而自豪,而它所经历的痛会成为它永远的财富。

  《人间有晴天》的主人公虎娃,是一个聪明过人、会学会玩的女孩子,但却有着“与众不同”的父母——智障的双亲,他们常常成为虎娃与同学相处的尴尬。好在有精明能干的外婆料理家中的一切。然而,由于外婆的猝死,虎娃的内心世界几乎崩溃了。她打算离开自己生活的小镇,随同姨妈去迷人的.大城市生活。但一场暴风雨使她深切地感受到妈妈的爱,也懂得了欣赏和尊敬爸爸特殊的长处。于是在经历了艰难的磨砺之后,虎娃战胜了破茧之痛,勇敢地羽化为蝶。她懂得了“人生就如那一棵棵伸向路易斯安那天空的高大松树,有些日子仿佛赛特溪——平静无波,让你继续当一阵子小孩;而其他日子则像奥黛丽飓风一样占据你的心头,让你旋转于松树之上,迫使你快一点长大。”我们相信她一定能够凭着坚实的翅膀,翱翔于人生的天空,不畏任何狂风暴雨。

  人的成长要经历破茧之痛,包括身体上和心理上。我曾经因为腿痛看医生,才知道那叫生长痛,需要补钙,这种痛很容易能够解决,但人在为了成功而奋斗的过程中,经历的各种磨砺之痛,却要求我们有坚定的信念,顽强的精神才能够战胜。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那份淡淡的情和隐隐的痛让我觉得感伤。但正如书名一样,暴风雨过后,总会有一个艳阳高照的晴天在等着我们,被雨水冲刷过之后,无论是阳光、风景还是我们自身,都会洗去一身的尘埃,以一个光鲜的面貌去迎接新的一天。

读《在人间》有感15

  这两天闲了下来,万籁俱静之时,总觉的有些空虚寂寞,有时候真的什么都不想干,连心爱的手机都不愿滑开。这冰冷的世界,有些令人畏惧。

  在橱柜上,用手指轻轻滑过书的封面,莫名其妙的,选中了汪曾祺的《人间滋味》。怀着平和的心态翻开,摩擦着。久违的,第一次摸书却感觉到很舒服。一篇篇短文的形式,一个个味蕾的诱惑,一个个属于那个时代的记忆。坦白地说,刚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我揣测着一定又是讲述社会的纷繁错综,人间的知情冷暖,而结果却令我出乎意料,出奇的,食物,一种种,我刚开始觉得这是一部菜谱,以致于我怀着欣赏美食的角度读完了整本书。功夫不负有心人,这本书也给予了我回赠——温情与故乡。

  看了很久,几乎是抱着字典读的,好多生字词,我懵了很久,称得上步履维艰。飞速发展的时代,好多旧时的记忆被遗忘在角落。看着汪老的书,突然觉得朴素才是真的美,我想去效仿,但是又怕哗众取丑,东施效颦。高邮的鸭蛋,老北京的萝卜菜……汪老的文章没有一点鱼腥,不掺杂太多华丽的辞藻。过去的我,一直认为只有华丽才能驾驭他人的眼光和胃口。这篇文章,我把过去那种为了想一个词花了半天的感觉放下了,充斥着的只有内心的轻松。汪老交给我们很多,整本书中最值得一提的是流溢的故乡之情。无论是袁才子的`记录还是作者自己的观点,故乡虽小,故乡虽比不上蓬勃的大城市,但却有着最纯真的味道。这种观念,我想许多人都有。落叶归根,人之常情,只有故乡才是那些漂泊在外的游子真正的家。

  许多人觉得读一本课外书就如看了一遍别人的智慧,然后进行称赞,总觉得比不过别人。有的人,惧怕生活,对生活点头哈腰,为了几张纸,甚至出卖自己的祖宗,舍弃自己的故乡。著名球星科比曾说过,总有一个人要赢,那为什么不是我呢?难道人敌不过生活么?

  记住,当你累了的时候,回到家乡,吮吸那一片破土地的空气,那是你最好的归宿。

  当你撑不下去的时候,吃一份家乡的菜,那是你成功路上的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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