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日记

时间:2024-10-12 02:23:37 日记 我要投稿

精选读书日记集合8篇

  一天的时间眼看就要结束了,相信你会领悟到不少东西,需要进行好好的总结并且记录在日记里了。但是却发现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书日记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读书日记集合8篇

读书日记 篇1

  下午看了本安妮宝贝的书,心里突然有了写点什么的冲动,没及时动笔,到晚间,想写什么, 除了主题, 别的都不记得了,灵感,就是这样,转瞬即逝,只好信马由疆地想到那里写到那里。

  安妮宝贝打动我的, 是她的生活状态,那是我一直向往的活着的方式,一边流浪,一边记录,用脚步在不同的土地上丈量生命的长度,一袭舒适的棉麻布衣,一颗沉静的心,用眼睛浏览地球上表面上不同的生命,用直觉从浮躁的尘世里把人性本质的孤独赤裸裸地刻画出来,她只为自己活着,活得了无牵挂,行走天涯,四海为家。她承认她的孤独,我佩服她的勇敢,她把她的'孤独张扬得优雅玲珑淋漓细致,她体验孤独,书写孤独,靠孤独养活自己。是孤独成就了这个独立行走靠写作为生的女人。

  一个写作的人,可以写的,无非是她自己。她们把自己剖析给世人看。内心里的世界,在多数人来说,是一个隐秘的空间,作家把它敞开,把一段一段的,生命体验到的感受翻晒在笔下,任凭人们翻阅,你可以沉浸在她的文字里面体验心灵的共鸣,体验找到同类的快乐。

  哪一个人的人生道路不是一路跌宕起伏?哪一个生命的历程不是苦乐参半?但是,有几个人有勇气和她们一样翻晒自己的日子,回顾往昔的岁月?作家,是坦荡勇敢的。这个就是作者与读者的区别.

  最近在新浪里看安妮宝贝的〈二三事〉,作一些读书笔记放到博客里。以此来记住一些让我感动的文字`~

  每次写一本小说,最先出现在脑海里的,不是文字,而是意象。在写这本小说的时候,亦有一幕一幕的画面在心里掠过,犹如不定格的镜头。带有一种隐约的肯定之感。这些意象决定心的探索走向。我却是喜欢这种过程,在黑暗中反反复复,但似一直有光照耀。

  眼泪直抵人心,具备深刻的抚慰。少年时如此充沛丰盈的感动,到成年之后,亦有时看一本书,看一部电影,听一首歌,见一个故人,眼眶也会隐隐有泪。但一旦有任何变故或重大的事端临到头来,心里却寂静一片,只听见肃杀的风声,而不会起伏动荡。

  泪水随着姿势的变换有不同的轨迹。带来慰藉无以言喻。形式高贵,亦像是一道华美而沉溺的盛宴。哀而不伤,心存眷恋。人就是这样开始慢慢变老。

读书日记 篇2

  暑假期间我在网上无意中浏览到了一篇文章——《被哈佛开除的人》,使我感触颇深。文章的主要内容大概是这样的:1764年的一天深夜,一场大火烧毁了哈佛的图书馆,很多珍贵的古书毁于一旦,让人痛心疾首。突发的火灾把一名普通学生约翰推到了一个特殊的位置,逼迫他必须做出选择。在这场大火之前,约翰违反图书馆规则,悄悄把哈佛牧师捐赠的一本书带出馆外,准备悠哉游哉地阅读完后再归还。但他怎么也没想到,突然之间这本书成为珍本。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惴惴不安的约翰终于敲开了校长办公室的门,说明理由后郑重地将书还给了学校。校长接下来的举动令人吃惊:收下书表示感谢,对学生的勇气和诚实予以褒奖,然后勒令其退学。

  这个故事很值得我们深思,一个人犯了错误很正常,可约翰犯的错误并没有威胁到他人的生命,甚至学校还要感谢他,但是他的行为同样违反了校规,霍里厄克校长要是不开除约翰也是合乎情理的,毕竟约翰的行为也是情有可原的。但是霍里厄克校长对学校的制度十分负责,最终还是开除了约翰。就这样,霍里厄克校长做事的态度和风格,成为哈佛世代传颂的佳话,他的.话也成为哈佛的办学理念:让校规看守哈佛的一切,比让道德看守哈佛更安全有效。

  也许有人会说:这位校长太过分了,既然别人已经道了歉,归还了书,干嘛还要开除人家?这就是校规!要是纵容错误的话,很多负面东西将会一发不可收拾。没有了规则,还会有今天的哈佛吗?就如同江河一样,如果没有堤岸的约束,便不成其为江河。有了堤岸,江河才能自由地奔腾。脱离了约束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让规则看守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

  的确,无规矩不成方圆,这个故事也启发了我,让我更勇敢地去面对一切。这个暑假前,我有幸入选学校羽毛球队,成绩还算不错。我有机会代表学校参加南海区运动会,挑选的时候,我发挥得很好,第一个就进入了下一轮的选拔,而且还要找一个双打拍档。那时候的我很幸福,尽管很忙碌,但是能为自己的梦想而奋斗,我在所不惜。第二天我接到了教练的电话,他叫我下午去进行第二轮选拔。但是,他的最后一句话让我的梦想再一次破灭。他叫我拿上身份证,可是我的身份证正在办理中,比赛时是不能拿到。于是,电话那头的教练深深地叹了口气,惋惜地跟我说了声对不起,然后我就被淘汰了。我久久地不肯放下电话,因为我不相信那是真的,我不能接受击败我的不是别人,而是一个小小的身份证。我开始自我安慰:哪怕选上了,比赛的时候也会给别人打得一败糊涂。可是没有尝试过怎么知道自己不行呢?父亲知道这件事后,跟我说别放弃这个锻炼的好机会,让我去派出所要求办特快,同时打电话给教练希望能网开一面。我去了之后,派出所的回答是无法办理特快身份证的业务,而教练给我的回答是运动会主办方的规定就是那样的,他也无能为力。两方面无果后,我彻底绝望了。后来,我上网发微博宣泄,不经意间,看到了《被哈佛开除的人》这篇文章,我豁然开朗,心中难以平静的情绪也慢慢地变得缓和了。是啊,正如约翰一样,他为学校做了很大的贡献,一次的错误理应得到谅解,但是规则就是这样,触犯了规则,无论以前的事,一律按规定办事。也只有这样,才能维持好秩序,要是因为一时的心软,而去纵容它,规则就没有了权威,就会被肆意践踏,也失去了公平,反倒是得不偿失。对我来说,夺得冠军又如何,比赛志在参与,我努力过了,结果如何不是我自己能控制的。后来,我也就慢慢地接受了现实,被动地放弃了这个很好的锻炼机会。

  再次阅读这篇文章,霍里厄克校长当时的做法是明智的。众所周知,哈佛是世界名校,更让人想不到的是,约翰被哈佛开除以后,为校长的话所折服,幡然醒悟,第二年又考入哥伦比亚大学,专攻法理学,并且成绩斐然。毕业后,约翰当了律师,美国独立战争开始后,他加入托马斯·杰斐逊的团队,成为他的私人助理,为杰斐逊起草《独立宣传》出谋划策,俨然一部法理活字典。而被一所名校开除的人,后来成为了政界叱诧风云的人物,真是令人瞠目结舌。

  一篇文章,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无规矩不成方圆;一篇文章,解开了我心中的包袱;一篇文章,让我学会勇敢地面对一切。读书使人明智,感谢阅读教给我的点点滴滴!

读书日记 篇3

  书,是我们可以以‘朋友’相称的一种圣洁东西,自从会认字时,妈妈便给我买一些小人书,我饶有兴趣地看着,结合插图理解意思,一看就是几个小时,直到眼睛发酸为止。可我总是放不下书,可以用‘手不释卷’相称了。

  我爱读书,几乎读到了忘我的境界,奶奶叫我吃饭,要叫好几遍以后我才能听见;听见了也只是嗯一声一会儿又忘了,——这方面爸爸不知批评了我多少次。

  可是,我深爱着书,读书的过程中,我可以汲取到许多知识,像一块海绵一样吸收水分,让自己脑袋里的词库变的更丰富一点。在读书的时候我几乎已跑到书中的世界里去了,与书中的.主人公经历一个又一个的世界,故事------

  我爱读书,让书成为我们一生的伙伴!

读书日记 篇4

  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流浪狗与流浪猫》这一本书是杨红樱写的'。

  在这一本书向我们介绍了,什么是胆小,什么是团结,什么是勇敢,在书中我最喜欢是《老鼠吓晕了波斯猫》这个故事是讲波斯猫家里有几只老鼠,波斯猫很害怕,就请“黑骑士”来帮忙,老鼠都在厨房,“黑骑士”叫波斯猫在厨房看着老鼠,波斯猫看到老鼠就吓晕了,后来,它在她主人看到了“壮胆丸”就吃了,胆子变大,第二天波斯猫自己到厨房去捉老鼠,“黑骑士”想波斯猫肯定需要我帮忙,正好“黑骑士”去波斯猫家看到波斯猫正在捉老鼠吃了一惊,它对波斯猫说:“你怎么这么厉害。”波斯猫说:“我吃了主人的“壮胆丸”所以我这么厉害。”

  这个故事九告诉我们克服困难,就要自己去面对它,我读过这个故事觉得挺好玩的,一只猫怕几只老鼠。

读书日记 篇5

  寒假已经过了一大半了,我已经习惯了无忧无虑的生活,开始想念读书的日子。

  清晨,我从梦里醒来,应该是刷牙洗脸穿衣服,而我没这样做,却再钻进被窝里,再次进入梦乡。如果我在读书生活中,我会背起书包,挤着人满为患的公交车和拥挤的人流,匆匆地上学。

  上午,我刚从床上起来吃好饭,开始打着节拍抒情地拉小提琴,我拉了民风午曲和各种练习曲,我陶醉在我自己的音乐小天地里。如果我在学校,我应该在努力地学习,在自己的跑道上来回跑着,去弥补自己不懂的.知识。

  下午,我拿起寒假作业,拿起补习班老师布置的作业,开始抓紧时间奋力地做。如果在学校我应该正津津有味地听着老师讲课,吸取老师那甜蜜,有用的精华,让自己变得更聪明。

  晚上,我在老师家补英语,一进老师家,就要开始先检测昨天上的东西有没有消化完毕,再上新课,我和那些同学们一起进步,一起学习,一起玩耍,仿佛我又回到了我的读书生活,我感到过特别充实,特别开心。

  这时,我真正想念起读书的日子。想念起那些和我过了5年的同学;想起那些严厉又慈祥的老师们;想念起那些有趣的读书生活;想念起那些快乐与伤心的事。老师同学们,我想念你们!

读书日记 篇6

  每次星期六上完课,我都会借一本玛蒂娜的书回来看,今天我就看了昨天我借的那本书,书里讲了:“学画画的玛蒂娜,玛蒂娜带着她的那只小狗小胖,来到了苏尔科夫先生家”苏尔科夫先生教玛蒂娜学画画,首先让马蒂娜用铅笔打草稿。

  第二次她们来的.时候,苏尔科夫先生让马蒂娜把第一次来画的画涂上颜色,玛蒂娜认真仔细的观察苏尔科夫先生的花园,她画的花园比苏尔科夫先生的花园还漂亮,最后玛蒂娜的花也越来越漂亮了。

读书日记 篇7

  记得有一次,静姐姐来我家玩,她没和我聊上几句话就直奔我的书房,拿起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而我在一旁也津津有味地看起电视,当我看到电视情节有趣时,我就点头哈腰地笑起来,顺手把电视音量调高。妈妈从厨房里走出来,叫我把电视的声音调小声些,我装聋作哑地看着电视。我原以为在这么嘈杂的环境下,静姐姐无法静心看书,没想到静姐姐连头都不抬,依旧聚精会神地看书。当她看到书里的`主人公遇到困难时,她就唉声叹气;当她看到书里的主人公解决了困难,她就眉开眼笑;当看到书里的主人公克服一个个困难后,终于成为了一名成功者时,她就开怀大笑。静姐姐完全陶醉在书的海洋里!

  表姐就是这样一个爱读书的人,难道她不是我学习的榜样吗?

读书日记 篇8

  “吃人”……起来很不可思议……

  《狂人日记》中"吃人"这个惊人的字眼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人们的眼前,鲁迅借狂人之口,令人们意识到封建主义"吃人"!这一振聋发聩的呐喊使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人醒悟了,震撼了!

  文中一个不懂世事的疯子道出了世间的本质,而那些将“疯子”称为“疯子”的人却故意装作糊涂,明明干出一些吃人的勾当,却做起了“君子”。文中写道“他们一翻脸,便说人是恶人”,及其“翻天妙乎,与众不同”的处世原则更是将封建统治阶级颠倒黑白的本领描述的淋漓尽致。他们“想吃人,又是鬼鬼祟祟,想法遮掩,不敢直接下手”,这正是他们缺乏勇气的体现。他们“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正如疯子对他哥哥的劝说中所说的一样:“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的确,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为了吃人,竟连自己的同胞兄弟也要谋害。从中可以看出在封建社会中,少的是亲情,多的只是杀害、暴力与凶残。所以,小孩子,狗,医生,陈老五以及大哥,都在以同样凶残的目光看着“我”这块肥肉,他们要“育肥我”,然后再逼“我”自戕,这样他们“没有杀人的罪名,又偿了心愿”,多么狡猾无耻与凶残!更可悲的是我们的孩子们,他们何以有此等的心思呢?!无非是老子娘教的,“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而如此无知善良的“我”也在无意中成了吃人的人,成了吃人的人“销赃”的`同伙。所以他们将希望寄托于孩子身上,因此主人公在文章的末尾高声呐喊:“救救孩子!”

  文中"吃人"这个惊人的字眼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人们的眼前,鲁迅借狂人之口,令人们意识到封建主义"吃人"!这一振聋发聩的呐喊使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人醒悟了,震撼了!

  《狂人日记》一种自由的流露,一次正义的爆发。鲁迅先生的声音在那个充满恶臭、血腥味的封建社会,唤起了沉睡的人,沉睡的真的人,唤醒了整个世界!

  ……别再沉睡了,崛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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